“百姓才排号”的关注不应止步于当事人被辞退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陈陟轩 责任编辑
吕苏娟
2017年07月21日 19:44:48
社会转型过程中,人情社会的惯性不会在短时期消失,而现代社会的高效运转又需要规则至上的理念,这时补位的最好良药就是完善制度规范。
近日,一则江苏盐城阜宁交通大队违章处理中心工作人员焦某与排队办事群众发生口角的视频引发热议。针对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为何允许个别人插队”的质问,焦某声称,“领导有特权,就可以插队,排号是针对老百姓的”“想给谁办就给谁办”。视频曝光后,当事人焦某被辞退。
这又是一次权力任性引发的舆论热点事件。“百姓才排号”,将领导与群众置于不平等的位置,严重背离人民公仆形象,背离服务型政府职能定位,这样的极端话语在随时可能发酵的网络舆论场中,再次将干群关系推至舆论风口浪尖,引发一面倒的质疑。虽然经查实后涉事单位将当事人辞退,并网上公示处理结果,但对此类事件的反思不能就此罢了。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持续影响下,在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下,在当前高压反腐态势的影响下,社会风气出现持续好转,“关键少数”的“大权力”被关进了制度的笼子里,然而一些涉及群众出行生活的“小权力”却时不时任性一把。究其原因,有这样几点:
一是“大权力”者的特权思想还没有彻底扭转。事件主要因插队的领导而起,如果领导遵守规则,和群众一样自觉排队,自然不会出现后面的矛盾冲突。领导不排队,在群众长时间排队等候办理的情况下,无视他人感受,无视社会监督,直接插队找到当事人,实属不该。不管当事人是不是插队者的直接下属,她的个人利益多少都会跟这位领导存在关联,在权衡利益得失之余,让群众再等等,把领导的事先给办了,保着饭碗也就成了“明智”的选择。
二是“小权力”者的隐性特权思想外显。一般的理解,消除特权思想针对的是领导干部,其实有特权思想的不只是领导干部,在不良社会氛围的影响下,一些普通群众也染上了特权思想的流毒。不同的是,他们并非掌权者,不认为当下的自己应该享受特权,而认为是领导就该享受特权,一旦自己当了领导或者手握一点小权力也可以理直气壮任性用权,正是由于这样的思想误导,才会出现一个普通办事员“想给谁办就给谁办”的“豪言壮语”。
三是小城社会是人情社会和现代社会的合体。当前,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型步伐加快,县城在向现代城市转型过程中有其自身特点,与大中型城市不同,它的熟人社会成份比较重,也就是费孝通先生说的乡土社会痕迹比较明显,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人情关系是人们通行的潜规则,而现代社会要求的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依靠规则来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还不够深入人心。插队者是领导,同时也可能是亲朋、也可能是某位熟人,熟人之间不讲情面,在乡土社会的舆论里很难过得去。也许这起事件曝光存在一定偶然性,因当事人太过明目张胆、狂妄自大,可能还有很多类似的情况在“你知我知”的情形下就悄悄然给办好了。
要避免或者减少此类有损公共利益、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事件再次发生,对事件的关注就不应止步于当事人被辞退。分析深层原因的同时,还要思考相应的对策。
领导干部带头是首要。习近平总书记反腐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权力”没有大小之分,必须无条件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事关民众切身利益的小事方面,更应该以身作则、让利于民,做党和人民的好公仆。
其次要加强监督。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鸡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任何有权力的人,都易滥用权力。”在高压反腐态势下,“大权力”得到了有效制约和管控,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但一些离“老虎”很远,与“苍蝇”无关的“小权力”任性所为还没有得到根除,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还需久久为功。对于事关群众生活的问题,群众既有监督的热情,也有监督的能力,要用好群众监督,调动大家的积极性,相关部门要对监督情况给予及时反馈。
最后要完善制度规范。社会转型过程中,人情社会的惯性不会在短时期消失,而现代社会的高效运转又需要规则至上的理念,这时补位的最好良药就是完善制度规范。在这起事件中,对于这样的服务窗口岗位,如果涉事单位科学严格透明管理,考核评价标准最为重视的是群众的反应,而不是领导的话语,阻断办事人员与个别领导的利益瓜葛,也许当事人焦某在任性所为时,就不会把插队领导的需求放到第一位,而更加优先考虑群众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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