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法通则到民法总则:一字之别跨越时代变迁
来源:光明网
作者:傅达林 责任编辑
张韬
2017年03月06日 08:10:26
法治时代,个人权利是社会活力之源。通过对权利的确认、尊重与保护,释放出每一个体的创造力,让创新活力和社会财富充分涌流,这是国家制定民法的宏观目标。
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开幕。除了常规动作之外,审议民法总则草案成为此次大会的重要热点。据大会发言人傅莹介绍,制定民法总则与时俱进,有不少调整和创新。比如针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社会老龄化趋势,民法总则草案对监护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还对法人进行新的科学分类,增加法人的类别。“有很多问题还会在这次审议中经过代表们充分审议、充分发表意见,进一步完善民法总则。”
从民法通则到民法总则,一字之别跨越时代变迁。中国从改革开放之初粗疏勾勒私权图谱,到今天精心打磨新时代的权利“百科全书”,立法嬗变的背后是我们所处时代的沧桑巨变。在人民代表的讨论与审议下,相信这部民法总则开启的将是观念上权利神圣、文本上权利丰满、实践中权利得到坚实捍卫与保障的新时代。人们更期待,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路径下,中国能够“磨砺”出一部有温度、有厚度、有高度的权利盛典,指引我们每个人更好地安身立命。
自诞生之日起,民法便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因为其规范的是权利,而权利是个人走进社会、获得尊严的“通行证”。“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新中国确立了人民的主体地位,但在每个人的主体性解放上还不充分。改革开放以来,民事立法的使命和任务就是将人还原为个体,赐予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在功能上,民法全面确认人作为人所应享有的民事权利,彰显每个人的人格尊严与私权价值,以自愿、平等、公正的法则促进人们之间正常有序交往。正因为如此,民法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的每一个条文的设计与变动,都可能深刻地影响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
中国民事权利兴起于1986年民法通则,勃兴于2007年物权法。而作为制定民法典的第一步,民法总则的出台将全面确认人的各项民事权利,打造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私权大纲。2016年6月、10月、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法总则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三次在会后将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共收到15503人次提出的70227条意见,足见民众关注度之高。
民众之所以如此关注民法总则制定,不仅因为其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公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也不仅因为它是今后打官司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更直接的关联在于:民法总则中的权利设计,将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胎儿有没有继承权?孩子几岁才能“打酱油”?Q币等虚拟财产如何保护?个人信息权利怎么保障?这一系列问题,都有赖民法作出富有时代感的科学设计。
法治时代,个人权利是社会活力之源。通过对权利的确认、尊重与保护,释放出每一个体的创造力,让创新活力和社会财富充分涌流,这是国家制定民法的宏观目标。今天,我们审议制定民法总则,并在不久的将来迎来自己的民法典,就是要把民法理念、权利思维、私法精神植入国家治理的内核,以赓续传统、关照现实、引领时代的权利规范温暖人心、照耀生活,以最周延健全的权利制度安排,实现国家保障人权、维护公平、促进和谐、创新发展等目的,最终推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给新时代的中国指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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