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孩产假需有细则支撑保障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卞广春 责任编辑
吕苏娟
2017年05月05日 15:57:20
这是保障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实现家庭支出为主,用人单位和国家财政为辅的原则的理想化措施。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各地纷纷增加了生育奖励假或延长产假,以更好地保护大部分是高龄产妇的两孩妈妈的健康。目前,29个省份增加了生育奖励假或延长产假,普遍达到138天至158天,并有男方陪护假或叫护理假,一般为15天至30天。专家认为,不能因此增加企业负担,否则可能加剧职场性别歧视,影响人们的生育意愿。
正如“天上不会掉馅儿饼”一样,由一孩到全面二孩,由一次98天产假到休两次产假,领两份产假津贴,两次产假最长可达到158天,并有男方15至30天陪护假或叫护理假,一对夫妻不算多,全面推进却压力很大。这一笔支出完全由用人单位支付,危机四伏。只有出台相关细则,细化和分解这些津贴费用,这项民生福利才不会落空、打折。
我们可以把享受到产假的女方和享受到陪护假的男方,分为两类群体:一是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他们应获得的报酬或费用,将会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二是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他们将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显然,机关、事业等单位的生育保险制度已经按照政策规定覆盖了,可是,社会团体、一些企业单位未必都能按规定做到。这就是说,生育保险未覆盖的单位员工,要获得延长的女方产假和新增的男方陪护假,需要打一个问号,或可能要走一段路。
伴随全面二孩出台的民生福利政策,需要兼顾到方方面面的实际。既要考虑到鼓励生育两孩,增加了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也要考虑到实体企业,尤其是经营状态处于劣势或持续亏损无望的企业,这些单位再承受二孩政策引起的成本,会有割肉一样的痛感与不现实性。
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在政策上予以跟进,使生育保险基金缺口及时填补到位。真正的问题是,有的企业连工人工资都难以及时发放到位,让这些单位女方休两次产假,领两份产假津贴,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并且,用裁员、降低用人成本等招数针对生育的女方,既不人性,也不合法。同理,这些单位男方获得陪护假也会显得很奢侈。
对生育孩子的男女方无力支付津贴的单位,如果实施财政补贴,或者从税收中扣除相关津贴,则保障了生育奖励假、男方陪护假落地,又让用人单位和生育二孩的夫妻都不尴尬。
除了产假、陪护假,还要未雨绸缪,审视全面二孩政策衍生的其他问题。在今年“两会”上,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将加强托儿、幼儿教育等方面的设施建设,出台支持家庭发展的政策。财政部部长肖捷表示,适当增加与家庭生计相关的专项开支扣除项目。这是保障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实现家庭支出为主,用人单位和国家财政为辅的原则的理想化措施。这样共同分担二孩生育的压力与负担,为全面二孩子政策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标签: 产假;生育保险;生育;陪护;男方;女方;政策;津贴;民生福利;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