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不设防的时代 我家住址告诉你难放心!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寒小 责任编辑
杜博
2017年05月26日 17:13:25
实施信息犯罪,“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是第一步。应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哪些部门、什么情况下、依照哪些程序可以采集哪类公民个人信息,防患未然,减少违法分子黑手中的“弹药”。
中考在即,一些学校启动了自主招生程序。参加开放日、交简历、网上报名……许多家庭为此忙得不亦乐乎。不过,一段时日过去,有家长发现,招生电话没接到几个,各类机构“冲刺培训”的电话却多起来了。
难道,我们递交的报名信息又一次成了“商品”?
眼下各学校大多通过网络接受考生报名——点开链接后,除了填写学生的姓名、考号、身份证号、学籍、户籍等,还得填父母姓名、单位、学历、岗位、职务、家庭电话、办公电话、手机、邮箱以及家庭住址等信息。拒填、漏填其中任何一项,系统都拒绝接受报名。
可是,学校有必要了解这多么信息吗?
且不说,过度索要考生信息,有违教育公平原则,让家长质疑是否需要“拼爹”“比背景”,令校方声誉蒙尘;更让人担心的是,这背后另有所图,牵涉信息买卖的利益黑洞,埋下信息泄露的安全隐患。
“几千个孩子报名,最后招收不过百十来人。详细住址、家庭电话这些信息,完全可以等到明确‘已录取’时再索取呀。”有家长抱怨,因为孩子寒暑假都独自在家,所以平时收快递都只留手机号码和小区代收点的地址,现在为了孩子上学,“不想说也得说”。
尤其不让人放心的是,一些学校的“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并无报名编号的电子回执,家长手中没有任何凭据。而电脑上弹出的“小窗”提示,这只是第三方技术公司的“问卷调查”,模糊了学校索取考生信息行为的性质:从“半强制”变成了“自愿接受调查”,这是不是为可能的信息泄露开脱责任呢?让人心里犯嘀咕。
近年来,因个人信息泄露给居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案件屡见不鲜,人们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已逐步增强,比如递交身份证复印件加注用途,下载APP时拒绝其读取手机定位、通讯录和短信等“要求”,使用微信时关闭多余功能,等等。但是,面对一些单位和机构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的做法以及信息泄露的隐患,人们依然无能为力——在求职时被要求填写与个人能力评价无关的个人信息,可用人单位对这些信息没有做相应的网络加密处理,成麻袋的纸质简历也是当废品随意卖掉;网络电商要求人们兑换购物券性质的“预存卡”时必须提供个人的身份证号和银行账号,否则预付款作废;网络约车偶尔“停摆”,跳出窗口要求添加银行卡信息,不重新卸载就不能使用……凡此种种,信息索要方要么依仗强势地位、要么利用人们的消费惯性,进行信息“勒索”。
居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亟待强化。面对越来越猖獗的个人信息泄露引致的犯罪,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侵犯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特别是严惩内部泄密人、节制人肉搜索等新招式,直击现实痛点,大大提升了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值得称赞。
不过,个人信息受到侵犯的情形,有可能发生在信息收集、加工、保存和利用“链条”的任一节点。“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往往是实施信息犯罪的第一步。相关部门还应在这个“前端”下更多功夫,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哪些部门、什么情况下、依照哪些程序可以采集哪类公民个人信息。对机构越界搜集信息、部门监管不力等做法应规定罚则,以提高震慑力,防患未然,减少违法分子黑手中的“弹药”。美国有《隐私权法》、日本有《个人信息保护法》,都对企事业单位对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公开和保密问题作出详细规定,值得我们借鉴。
面对各类组织团体机构,居民在社会生活中始终是“弱势”一方,需要法律来撑腰。诚望有一天,面对那些不怀好意的信息索取者,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大声说“不!”
标签: 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