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丨上市公司买理财产品应适可而止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7年10月11日 10:56:09
监管层下一步可能会在制度上对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引导,有望进一步密切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和再融资的关系,将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与上市公司再融资的资格挂钩。
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再创新高。数据显示,截至9月上旬,今年已有900多家A股公司参与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规模近万亿元,比去年全年的数字高两成多,还有一些公司的理财收益超过了主营业务利润。笔者认为,要正视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既有其合理性也有需要警惕之处,上市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适可而止,把更多的注意力回归到主业的发展上更为妥当。
统计显示,自2012年起,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逐年高涨。2012年,整个A股上市公司合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仅为71亿元,而到2013年暴增至1667亿元,2014年达到3474亿元,2015年进一步超过5500亿元,到2016年已攀升至7807亿元,而到今年的9月份累计规模已近万亿元。
这种持续高涨的金额也引发了市场中的争论。有观点认为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有些“不务正业”;有观点认为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无可厚非。
笔者认为,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有其合理性。在没有合适的投资项目的情况下,部分上市公司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毕竟目前银行的存款利率太低,购买理财产品可以增加一定的理财收入。这对于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企业的效益都具有积极意义。
上市公司用于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大多为自有闲置资金、暂时没有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资金空闲时间一般会有3个月左右,存短期定存、银行活期账户的利息都非常低,购买一个短期的理财产品,成为许多上市公司较好的选择。
然而,如果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都将资金用于理财,那么,对这种现象就应该警惕了。在今年年初的时候,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表示,上市公司再融资目前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部分上市公司过度融资,融资结构不合理,募集资金使用随意性大、效益不高等。下一步,证监会将采取措施限制上市公司频繁融资或单次融资金额过大,健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现场检查制度,督促保荐机构对在审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进行复核。同时,有必要对现行再融资制度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予以优化调整。
笔者认为,监管层下一步可能会在制度上对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引导,有望进一步密切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和再融资的关系,将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与上市公司再融资的资格挂钩。
(原标题:上市公司买理财产品应适可而止 原作者 安宁)
标签: 上市公司;理财产品;资金;融资;合理性;证监会;警惕;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