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丨花呗套现获刑为虚假交易敲警钟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张国栋 责任编辑
王天骏
2017年12月31日 10:34:53
一些蠢蠢欲动者应趁早打消玩弄虚假交易,利用“花呗”套现、哪怕是帮助他人套现、从中牟利的念头。
原标题:花呗套现获刑为虚假交易敲警钟
据《重庆晨报》报道,备受各界关注的 “花呗”套现案终于有了结果。记者日前获悉,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杜某某帮助他人利用“花呗”套现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行为系“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该案也是全国首例利用“花呗”进行非法套现而入刑的案件。
案件本身并不复杂,杜某某与同伙通过其掌控的淘宝网上店铺,采取虚假交易的方式,帮助他人从“花呗”套现并从中牟利。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没有任何真实的货物流通。
“花呗”是一款互联网在线消费金融产品,面向支付宝注册客户提供定向消费贷款服务。从功能上来说,“花呗”类似于一张虚拟信用卡,但只能用于线上线下的定向消费,不允许提现。
事实上,利用“花呗”套现同样会产生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严重后果,与是否具备实物载体无关。也就是说,“花呗”作为一款类似于银行信用卡的消费信贷产品,虽然生而具有互联网的虚拟色彩,不具备磁条卡或芯片卡等实物载体,但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还是金融,对此,法律昌明,绝不允许任何人乱来。明乎此,一些蠢蠢欲动者就该以杜某某为反面典型,趁早打消玩弄虚假交易,利用“花呗”套现、哪怕是帮助他人套现、从中牟利的念头。“花呗套现获刑”再次为虚假交易敲响警钟。
标签: 套现;实物载体;非法经营罪;交易;帮助;互联网;首例;牟利;手续费;重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