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评丨技术是信息的载体,各平台媒体必须管好自家内容
来源:中国网
作者:含辰 责任编辑
吴佳珅
2018年01月22日 20:09:14
2018年1月1日,德国针对社交媒体平台出台的监管法案《网络执行法》正式施行。
2018年1月1日,德国针对社交媒体平台出台的监管法案《网络执行法》正式施行。
根据该法案,对虚假新闻、暴力仇恨言论等违法内容处理不力的社交网络平台,将被处以最高5000万欧元的罚金。
在社交媒体的泛时代,针对第三方平台出台法案,能够从传播渠道上遏制网络虚假新闻的传播,这相较于早前“网络虚假新闻”针对的重点对象略有不同,该条法案的出台也表明法律对于网络虚假新闻的规范已然从信源重心偏移,第三方平台对于网络谣言的责任仍然不可推卸。
该法案的出台当属创新之举,但这并非全球首例,早在2017年,英国、意大利等欧洲国家针对社交媒体也制定出台了相关草案。
比起过去西方国家站在道德高地的谴责,法案的出台既意味着道德约束难以驾驭网络虚假新闻的泛滥,也折射出网络虚假新闻的监管到了不得不管的地步。
弗朗西斯·福山在《历史的终结和最后的人》一本书中,曾提出“媒介中性”,在西方学界眼中,媒介即工具,媒介自诞生起,本身不属于任何阶级,只是媒介作为工具衍生为统治阶级所使用,并逐渐形成专业化、规模化的运作方式。
该种观点将工具技术与媒介承载的信息完全的割裂开来,“媒介中性”这一观点的产生和根植,恰恰为当下的社交媒体找到了推责的“避风港”。
随着国际传播的日益密切,社交媒体的诞生创造了全民狂欢的时代,也重塑着传统新闻的新闻伦理和价值观,由于社交媒体的便捷性、可操性等特点,滋生的网络虚假新闻已然泛滥成灾。
细数我国2017年的网络虚假新闻不在少数,从早前的“皮皮虾注胶”、“驾照要考科目五”到“清华才女颜宁负气出走普林斯顿”“小黄车车座被插艾滋针”,从“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开发的H5产品《快看呐!这是我的军装照》是新型诈骗”到“余额宝国庆期间下调限额”……仅从这些网络虚假新闻的简短标题来看,网络虚假新闻通常源起于社交媒体平台,准确的说策源地在某个ID上且带有很强的冲击性、目的性、热点性。
社交媒体平台议程设置的智能化推送助推传播。这是一个信息资源旺盛的时代,也是信息阅读贫乏的时代,阅读的贫乏在于受众难以从海量信息中获取想要的信息,社交媒体出台智能化的议程设置让受众在选择一部分信息的同时,也屏蔽了另一部分信息。
商业利益驱动下,为博取受众兴趣,分得有限资源的“一杯羹”,这种带有偏见、情感倾向的内容直击社交媒体,以“一对多”的方式进行“病毒式传播”,博取受众感知,扩大影响力。
在智能化推送环节,社交媒体的后台监测缺乏“过滤”。求快的传播心理导致核实流程缺乏,造成社交媒体平台监管缺位。一直以来,新闻因“新”才让信息有看点、有价值。
网络虚假新闻的策源地通常来源于社交媒体的某个ID,即“网贴”走向“新闻化”,囿于受众的媒介素养跟不上社交媒体环境的发展变革,受众在信息辨识度、信源可信度等方面欠缺强,加之社交媒体的便捷性,随手转载、转发的“N级传播”由此形成。此时,专业化媒体的反映则更加滞后,甚至也会信以为真,陷入“虚假新闻”的漩涡。在此环节中,社交媒体却任由其“发挥”,反映着“事实不足”与“观点过剩”的媒介生态。
金钱交易购买热点,为网络虚假新闻创造条件。相比较传统的“假新闻”,当下的网络虚假新闻擅长利用“蹭热点”的“传播技巧”。头条、热点的广告席位可由金钱购买,那么带有目的性的“虚假新闻”发出者则会乘势而上,最终结果只会雪上加霜。
标签: 社交媒体;社交;网络;法案;受众;媒介;传播;监管; N级传播;策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