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再放大招: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
来源:中国网
作者:谭浩俊 责任编辑
吕苏娟
2018年05月04日 17:35:48
把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既是“放管服”改革放出的又一大招,也是检验“放管服”改革成果的重要标准。对中央各部门、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来说,都是一种考验。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一项重要议题,就是进一步采取措施,将企业开办时间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按照会议要求,今年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多个工作日减至8.5个工作日,其他地方也要积极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明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上述目标。
这也意味着,原本还能在权力部门之间稍稍转悠转悠的审批程序,都要大幅度压减,大幅度地提高效率。否则,要想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任务,是办不到的。办不到,就是政令不通,就是失职,就能够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追责。
我们注意到,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不仅给出了时间要求。也给出了具体路径。一是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除特别规定外对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二是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事项,申请人可自选公章制作单位;三是对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不再单独核发社保登记证,压缩发票申领和参保登记时间。
如果给了这么多、这么好的路径仍然达不到要求,那就不是工作问题,而是态度和认识问题了。只要是态度和认识问题,那么,问责就没有商量,也不需要任何理由。即便找到再好的推责借口,在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审批事项面前,都是无话可说、无理可讲的,都只能接受问责的处理。
事实也是,在经过连续多年、多轮的“放管服”改革以后,该压缩的行政审批事项已经基本压缩到位,该下放的行政审批权力也已经基本下放,该取消的行政事件事项也已经基本取消。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就是看成效的时候了。如果进行这么长时间的改革,采取了这么多的改革举措,行政审批的时间仍然很长,企业开办需要平均20个工作日,那只有一种结果,就是相关职能部门并没有真正按“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去做,而仍然满足于玩文字游戏、文件游戏、数据游戏,没有真正把改革的要求落到实处,也没有把改革的成果体现在为企业服务上,更没有让企业充分享受到改革带来的效率红利。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央正式提出此项要求前,全国已经有一些地方进行了积极探索,把企业开办时间等都大大压缩。也正是一些地方已经进行了探索,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因此,在企业开办时间等方面已经可以提出新的要求,并进行试点。如果没有问题,则可以全面推开。
需要引起重视的是,一些地方在探索过程中,比较难以突破的问题,大多在行业管理方面。也就是说,各个职能部门、执法部门,都有行业的相关文件与规定,且都有具体的时间和要求。那么,地方在推行“放管服”改革时,往往很难与这些部门形成共识。毕竟,有文件规定,部门有“守门”的依据。
也正因为如此,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企业开办时间等提出明确的时间要求和工作路径,想必相关行业和部门也必须拿出具体的贯彻意见和要求,而不能再死守现有的办法与规定,最大限度地压缩审批时间和工作程序。否则,就不可能达到中央的要求。那么,地方的“放管服务”改革就容易突破,也容易推进了。
市场经济下,政府的最主要职能是服务。服务,显然不是体现在设立各种审批门槛和条条框框方面,而是如何更具效率地为企业提供服务。如果死守现行规章,就不可能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可能在为企业服务时提高效率。所以,放权就成了政府为企业服务最主要的内容。只有在放权的基础上,才能提供最佳的服务。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可以这样说,只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仍死抱着审批权力不放,就不可能真正把工作重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毕竟,后者主要是责任,前者主要是权力。权力越大、责任到位的空间就越小、落实责任的动力就越低。
“放管服”改革已经到了关键时刻,也到了展示成果的阶段。把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既是“放管服”改革放出的又一大招,也是检验“放管服”改革成果的重要标准。对中央各部门、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来说,都是一种考验。能否考验合格,就看落实的效果了。只有把审批等在各个部门之间的转悠时间空间压缩到“零”,实现真正的并联审批,“放管服”改革才能真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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