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浙江日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
杨静涛
2016年07月17日 07:54:42
为政者须率先奉法。领导干部是党执政的骨干力量和中坚力量,既是公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10年来,在法治建设领域,浙江不断创新,走出了一条新路子:率先实施领导干部下访律师随同制度;率先发布县域法治指数;率先出台法治政府建设省级标准;率先组织省管领导干部统一法律知识考试;率先建设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率先推出“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这些经验表明法治建设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回顾过去,可以发现,省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一重要论述精神,促使领导干部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法治护航,努力实施“八八战略”,加快“两富”“两美”浙江建设,生动演绎实现中国梦的浙江样本。
“十三五”是浙江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的重要窗口期。如何在法治轨道上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如何推动和确保秉公执法、公正司法,从而树立法治权威;如何带动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积极投身法治浙江建设,进而为建设“两富”“两美”浙江奠定坚实基础,都必须继续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实效性,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使各级领导干部明白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坚决摒弃任何形式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杜绝各种突破法律规则、“法外开恩”的“变通”,绝不容许以身试法、知法犯法。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始终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努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责任清单抓普法,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推动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不断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更好地遵规守纪、依规治党、依法执政,让党纪党规“严”起来、“实”起来,让法治权威“硬”起来、“立”起来。
浙江正处在新的起点上,更应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松手,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法治浙江建设,营造最优法治环境,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浙江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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