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支付 法治管到底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吕苏娟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07月18日 08:24:23
法治之路,事关各方,事关长远。网络支付,作为未来发展的一大方向,亟需各方共同破题,让法治的触角伸得更远、更深、更广。陈女士若无法提供转账错误、对方拒不返还的证据,法院很难作出判决。
近日,台州陈女士因错误操作,将本应转给朋友的六千余元转给了一位淘宝卖家王某,陈女士多次索要未果,不得已将其告上了法院。最终,法院判罚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该笔款项。在快捷支付领域,公民拿起法律武器,并以此赢得了胜利,这是一大利好消息,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又一大成果。
快捷支付转错钱,这并非个案。在网上随意搜索“转错钱”字样,因支付宝、网银等未仔细核对信息而导致转账错误的,占绝大多数。诚然,互联网时代,快捷支付既切合了时代特征,又迎合了受众需要,但“求快”背后的安全隐患却不容忽视。以财付通为例,只要你一提交转账,钱即时到达对方账户,若对方不还,根本无法退款。“求快”,应在安全的范围内、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不应成转账方疏忽的借口,更不应成为被转账方不还钱的理由。
在这一事件中,陈女士的错误,不容忽视。相比于传统的银行转账要求钱、人、卡三者合一,快捷支付领域将“人”的环节进行了剥离,而这恰恰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必须承认,自行转账错误属于个人行为,责任在自己。王某若不知钱从何而来,将其纳为己有,很难界定其法律责任。陈女士认识到自己错误,积极主动和王某沟通,索要未果后诉诸法律,这是正确的弥补错误的方式。但若能在最初转账时,不求快但求稳,后续的这些事情则根本不会发生。
作为人,诚信是基本品质;作为商家,诚信更是立业之本。捡到钱尚且要找到失主,收到别人错误的转账,在别人主动沟通下,还拒不返还,这赤裸裸地揭示出王某的品行不端。同时,作为一名淘宝店主,拒不理会客户和支付宝平台沟通,这样的店家几无诚信可言,支付宝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应担负起把关责任,该清理就清理,绝不让不良商家继续危害其他客户。同时,法院在判决其归还款项之余,还应将其纳入征信体系“黑名单”中,以儆效尤。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取证极为困难。陈女士若无法提供转账错误、对方拒不返还的证据,法院很难作出判决。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人在遇到同样事情时,根本未想起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或者根本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因此,政府在加强自身法治建设的同时,还要加强群众的普法教育,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真正营造出“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法治之路,事关各方,事关长远。网络支付,作为社会未来发展的一大方向,亟需各方共同努力破题,让法治的触角伸得更远、更深、更广。
标签: 转账;女士;返还;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