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分散 携手创新创业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张 韬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07月26日 08:31:19
浙江高校创业学院联盟”的成立使得创新创业教育告别各自为战,真正走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近日,由浙江省91所高校创业学院自主发起的“浙江高校创业学院联盟”在浙江工业大学成立。这个致力于推进浙江省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探索的联盟,引起了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
早在去年浙江省就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有关高校创业创新的意见。今年2月,浙江又出台《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在普通高校普遍建设创业学院,并完善相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而此次“联盟”的成立,可以说是创新创业教育的主体对于此前一系列政府建议的生动实践。
创新创业教育是21世纪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所谓“创新创业”,其概念本身就存在自我革新的过程。高校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前沿阵地,源源不断地为社会提供着创新创业的人力资源。而各自为战的创新创业教育状态,很难说真正跟上了“创新”的要求。
“联盟”的成立,将从创新创业教育的理念、方法和体制机制、高校创业学院建设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改革等各个方面为浙江的创新创业提供有力保障。
创新创业教育不是“闭门造车”,更不是知识的灌输,而是一种理念、一种精神教育,其本质是一种素质教育。有别于传统教科书式的讨论型研究方法,创新创业教育要达到其教育目的,必须向行动型研究方法转变。
而要促成以上一系列转变,就要加强实验教学资源的建设和共享,广泛搭建实习实训平台。只有拥有一个优势互补的平台,才能避免“闭门造车”的困境;也只有打造一个资源共享的平台,才能使得社会中的企业家师资力量被充分调动,为从照本宣科向生动实践的教育转型提供动力。
不少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技能、知识教育画上等号,在教学过程中将创新和创业割裂开来,这种认知曲解,导致大学生对创业教育认可度偏低。只有把创新摆在首要位置,通过创新来引领创业,才是创新创业教育的应有之义。
“联盟”成立的同时,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创业学院联盟公约(草案)》,此举打破了对创新创业教育的狭隘理解。通过一个高校广泛参与、自愿结成的开放性、非营利组织,将创新创业教育的标准一致化,杜绝了不伦不类或不合格从业者的出现,为创新创业教育的良性发展提供了保障。
为社会源源不断地输送创新创业人才,高校责无旁贷。“浙江高校创业学院联盟”这样一个“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创新、共同发展”平台的成立,使创新创业教育告别各自为战的时代,携手共进,将浙江推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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