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搜些干货 少搜些忽悠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杜 博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08月01日 07:32:29
期待互联网信息搜索提供者能够加强行业自律,树立正确价值观,恪守《规定》精神,为网民提供客观、公正、权威的搜索结果。
《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互联网成长史上第一部针对互联网搜索服务出台的管理规范,在互联网信息搜索领域初步构建起了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监督的新机制,被业内专家称为“网络搜索服务法治化的里程碑”。
互联网时代,人人都身处浩瀚的信息海洋,离不开搜索引擎。实际上,搜索引擎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并将继续深度嵌入我们的网络生活。
然而,我们也看到,海量冗杂导致良莠不齐,现存的搜索引擎产业生态令人担忧。在搜索过程中,网民忍受着各种广告的骚扰。搜索结果与人们所期求的目标往往也是相距甚远。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部分搜索结果含有谣言、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违法信息;部分搜索结果有失客观公正,违反行业道德和规范,误导和影响公众判断。
尽管“魏则西事件”已过去几个月,但关于网络搜索引擎平台治理的讨论一直未平息。此前,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提供的自然搜索结果、付费搜索信息区分不够清晰,尤其是部分医疗类等付费搜索信息对应的客户资质不全甚至虚假,给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带来隐患。《规定》对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付费搜索信息服务、商业广告信息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推动相关服务不断规范,积极保护网民合法权益。
数据显示,2016年第一季度中国搜索引擎运营商市场规模为178.2亿元人民币。这是一块令人垂涎的巨大蛋糕,更是一个商业利益不断僭越法治精神和道德自律的领域。可以说,搜索引擎服务历来是互联网治理的一大难点,尤其是竞价排名机制,因为存在付费竞价权重过高等问题,影响了搜索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规定》的实施,无疑为推动网络搜索生态法治化、规范化、清朗化迈出了关键一步。
搜索引擎作为一种社会化的信息检索服务通用工具,其搜索结果对社会的影响广泛而深刻,对其进行规范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这个过程需要加强法治监管,也需要保障公众监督权利,群策群力、形成合力,才能实现网络生态的良性共治。同时,更期待互联网信息搜索提供者能够意识到自身的重要社会角色,加强行业自律、树立正确价值观,创新以信誉度为主要权重的排名算法,恪守《规定》精神,不断自我反思与改善,真正致力于为网民提供客观、公正、权威的搜索结果。
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行生于己,名生于人。只有富有爱心的财富才是真正有意义的财富,只有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才是最有竞争力和生命力的企业。办网站的不能一味追求点击率,开网店的要防范假冒伪劣,做社交平台的不能成为谣言扩散器,做搜索的不能仅以给钱的多少作为排位的标准。
希望广大互联网企业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做既有核心技术竞争力又有核心价值观、值得用户尊重的社会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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