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宽容对待 “不作为”锦旗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王玉宝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08月22日 14:38:30
刑拘送旗人,反映出一些部门对讽喻性批评的宽容度在收缩。与其对批评性锦旗过度反应,不如对锦旗后面的问题及时作为。
媒体报道,四川绵阳9位村民,不满村里水库遭污染,拿着两面“不作为”锦旗,准备送给县环保局和镇政府。没料到,人刚到县城汽车站就被警察抓住。第二天,其他8人被释放,而其中1人被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非法游行、示威、集会”。
“不作为”锦旗是个颇有草根意味的创举。作为基层民众表达对政府作风不满的讽喻方式,10年前几乎没有,近些年开始增多。这反映了中国社会转型期的固有特征。平心而论,大多数“不作为”锦旗,无非几句牢骚,并无诽谤、侮辱等离谱言辞。
但是,从最开始尴尬接受,迅速解决百姓所反映的问题,到2012年开始出现对送旗人行政拘留,有关部门的态度在变化。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15天,还属于行政处罚。而这一次,四川当地对送旗人放出刑事拘留“大招”,这似乎开了先河,反映出一些部门对讽喻性批评的宽容度在收缩,抵制“不作为”锦旗的力度在加码。
来说说“涉嫌非法游行、示威、集会”这个理由。在我国,集会游行需经申请。如果说,这9位村民真的未经申请就上街游行,那么其被抓也算于法有据。问题是,从目前报道看,仅仅9位村民,也没敲锣打鼓,也没有影响社会秩序,他们的目的就是直奔县环保局送锦旗。你如何能将一个9人队伍的正常行走,与一次非法的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游行示威挂钩?当地官方要为刑拘送旗人作合法性辩解,恐怕要拿出更多证据才能服人。
事情有个有意思的反差。9位村民到底为何送旗?说来,也不是闲得没事,实在是家门口水库污染严重。镇政府外包水库肥水养鱼,导致臭气熏天,且连带村里井水大肠杆菌超标,无法饮用。但是这么个问题,当地政府长达3年时间未能解决。环保部门3年前就开出了罚单,也认定了行为的违法性,但涉事人至今未交罚款,污染照常。这就令人不解了。一方面是处理污染问题不力、低效,另一方面对于批评治污不力的锦旗,则是还没抬到“衙门口”就在路上把人抓了。这种反差,确实让人怀疑:政府的高效率到底用到了何处?
有两点启示。一方面,在法治中国,依法批评政府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批评与自我批评,更是中国共产党的三大作风之一,是中国共产党对人民的真诚恳求,典型反映中国共产党的政党理念、执政理念。因此,对待批评性锦旗,不妨宽容点、冷静点。见不得批评,是胸怀的退化。打压正常批评,更显公权力戾气的增长。
另一方面,环保是个大问题,从上到下,高度重视。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在基层依然较为严重。尤其是,因为GDP冲动和特定利益而对污染进行地方保护也不少见。对此,国家一个月前专门祭出了中央环保督查组利器。截至8月19日,督察组刚刚完成对8省区为期1个月的现场督察,力度很大,机制很新,试图破解的就是环保不力和地方保护这种局面。仅仅就这1个月的时间,已经问责党政部门工作人员超2000人,因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被刑拘者超100人,罚款或过亿。
这不禁让人想到,那些治污不力、封民之口却极其高效的人,是不是也得小心?有一天他们也可能面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诘问,届时他们收到的可能不是批评性锦旗,而是一份处分乃至辞退决定。悠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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