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好央地财政事权改革的长期效益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北青社评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08月25日 13:43:40
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一项拆除既得利益樊篱的艰难改革。虽有千难万难,我们仍看好这项改革,更看好这项改革将带来的长期收益。
国务院昨天发布《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此项改革力争在2019年、最迟在2020年基本完成,形成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清晰框架。(相关报道见A4版)
事权与财权相匹配,财权与财政收入来源相匹配,是现代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意见》所框定的改革,旨在缓解国内各级政府的事权、财权、财政收入来源互不匹配的矛盾,解决因这种不匹配而造成的一系列问题。
改革开放前,全国财政只有中央政府一个账本,所有财政支出皆由中央财政包揽。上世纪八十年代,存量收入继续归中央,增量收入地方与中央分成,地方才拥有了部分财权。一些地方为了扩大财权,变着法子隐瞒和藏匿增量,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地方财权急剧膨胀,中央财权受到很大影响。1994年在全国实施分税制,常年性两大主要税种中的增值税归中央,营业税归地方,被称为中国特色的“央地分灶吃饭”。
“分灶吃饭”立竿见影,中央财政状况迅及改善,确保了中央集中财力用于全局性建设和投资。进入新世纪后,各级地方须由当地财政支出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供给明显增多,但地方正当的财权并没有相应增加。不增加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支出,中央要追责,地方百姓不答应,而要扩大“两公”支出,地方财政又捉襟见肘,形成了一种令人苦涩的尴尬和矛盾。
增加“两公”支出是硬性任务,无奈之下,一些地方绕过政府纲纪和法律法规的限制另辟财源,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创收滋生蔓延,越权设立的地方政府基金五花八门,“卖地财政”大力推高房价,仅行政性乱收费一项,最多时全国超过2000余种,搞得企业和百姓苦不堪言,催化出一系列累及市场和社会的后遗症。更严重的是,如此折腾所敛之财,并没有全部用于增加“两公”供给,其中相当一部分成为行政腐败和社会腐败的“催化剂”,最终落入了一些小团体和个人的腰包。
当财政收入以年均两位数的速度增长,事权与财权不匹配导致的矛盾,尚可用“钱”来调和,然而,当财政增幅跌至个位数之后,矛盾与问题就很难再刻意回避。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国内要求调整“分税制”,尤其是重新厘定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关系的改革呼声一浪高过一浪。适时启动此项事关全局的改革,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经济结构调整,不光要提升产品档次,最紧迫的任务是减轻企业负担,负担不减,哪来资金提升产品档次?于是,重复征收且产业链条越长、重复征收次数越多的营业税,就必须改为增值税。可“营改增”一搞,“分税制”后归地方的营业税就不复存在,先厘定各级财政事权并赋予相匹配财权的改革,更显得刻不容缓。从这个意义上说,以重新清晰厘定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为要旨的此项改革,堪称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中最基础、最关键的改革。
“分税制”实行已整整22年,一些地方、领域的利益格局已经固化、“硬化”。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一项拆除既得利益樊篱的艰难改革,改革若能成功,最直接的受益者是亿万城乡民众和各类企业。这项改革虽然千头万绪,但最核心的利好是,它能清晰厘定哪一类、哪一级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由哪一级财政负责提供,能解决财政资金使用“一锅粥”的难题,以确保更多财政资金用于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根据《意见》,中央与地方及地方各级重新厘定后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将首次用专项法律法规加以固定,并根据财力增长和新增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作动态调整。虽有千难万难,我们仍看好这项改革,更看好这项改革将带来的长期收益。
标签: 财权;改革;匹配;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