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支付学费,选择权应该在学车人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卞广春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09月20日 13:38:12
《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年初,交通运输部将“50%的驾校试点将先培训后付费”列为今年将推进的民生实事之一。合同示范文本中列明:学驾人一次性支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理论知识培训费与教材费、建立档案材料费等;每次完成驾驶操作技能培训后,按预约时段学时价格支付培训费用。(《京华时报》9月19日)
作为一种新型的驾培模式,“先学后付、计时收费”的确有许多好处。比如,学员由原来的被动受指挥的模式成为一种主动控制模式,能够避免教练因索取、收受财物或牟取其他利益等问题,对学员厚此薄彼。而教练在受到学员约束、督促的背景下,对学员提供良好的服务,将成为必然。
不过,传统驾培模式中的好处也不是一点没有。比如,传统的驾培模式下,学员不需要多次付费,一次性付费,不用担心驾培费用涨价。学员只要缴纳了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的任一时间段,可以自由支配学习时间,更不用担心多付费。通过这种方式,既能让驾校教练在收费问题上吃“定心丸”,不用担心被学员“放鸽子”,学员对驾校和驾校教练的信任,也利于形成良好的师徒关系。
“先学后付、计时收费”的模式,也有让学员不安的地方。“先学后付”固然能让学驾人获得更多的话语权,但已经决定学习驾驶,很少有人会中途放弃,更不希望因为收费纠纷与教练发生冲突。实施“先学后付、计时收费”,学员可能要支付更多费用。比如,越是周末、下班后,参加学习的人越多,这个时候,许多学员就会因“按时段付费”多付费。
所以,实施《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应给学车人选择权,让他们在传统模式和先学后付模式中选择。这样,既不违反学员和驾校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也可以让学员根据自己的学驾特点,排除收费增加的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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