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罔顾公共利益的不当维权要敢于说“不”
来源:红网
作者:徐甫祥 责任编辑
杨静涛
2016年10月05日 04:56:57
而作为旅客,当然应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前提是要有理有节,不能因此而损害公共利益以及他人权益,而这才是符合法治及文明理念的合法维权。
10月3日,一篇《高铁上的洪荒之力,夹住了谁的手?》的微文在朋友圈流传,文章爆料:10月2日,在某班次高铁上,一女子伸手去高铁座椅缝隙取孩子遗落的玩具,结果手被卡住。但女子拒绝列车机械师施救,并要求随后赶来的消防员“先行模拟演练”,从而导致高铁在车站超停半个多小时。(10月4日《中国青年报》)
仅仅3厘米的高铁座椅缝隙,一只成人的手,自然是伸进容易伸出难。而一旦有人面临这般尴尬,旅客求助是本能,高铁方施救则是本分。即便为此需要动用更多资源,甚至付出高铁超停的代价,也是应该的。道理很简单,旅客的安全重于一切。
不过,报道中这名“卡手”旅客,一点不似正等待他人援手的求助者,而更像是颐指气使的“上帝”。或许是太过看重自身安危,进而苛求施救过程中的“万无一失”。为此,她毫无理由地拒绝了列车机械师的“请缨”,并执意让随后赶到的消防员先用旁边的座椅“模拟演练”,待其“验收合格”后方才认可正式施救。
按说,座椅缝隙卡手的施救难度并不大,列车机械师即可轻易搞定,原本不会影响列车运行。然而,仅仅为了满足这名旅客的“意愿”,先是等待消防员到来,再是等待“模拟演练”,以至于列车超停半个多小时,迫使多列高铁入库检修计划被打乱。应该说,这种并非建立在救助难度评估基础上的“大马拉小车”,既是对相关救援力量的不珍惜,也是对公共资源的无端耗费。
如果说“卡手”旅客先前的过分要求,还有施救结果不确定性的客观因素,尚情有可原。那么,在施救业已结束、且在本人“简单划伤,并无大碍”的情况下,还纠集一众家人,“闹至次日凌晨三点多钟”,要求高铁部门赔偿,就明显是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合的过分维权了。
虽说眼下有关方面并未披露最终结果,但从“事情已平息”的来自的警方消息及高铁员工事后“气愤委屈”的情绪来看,相关部门“息事宁人”的可能性很大。这就让人有些不解了:在事情起因上,高铁方并未过失;事发时施救及时,措施不仅得当,还可以说是超豪华服务。更重要的是,并未造成任何伤害后果。若这样也能索赔成功,岂不是真的成了“闹而优则赔”?
而按网友的说法,真正该赔的是这名“卡手”旅客。正是她看似“维权”,实则近乎“折腾”的行为,让列车无法正点,从而损害了高铁部门及众多旅客的权益,理当赔偿他们的损失。当然,按照现有法律条款,相关部门还无法就这类情形提起“索赔”,但理直气壮拒绝“卡手”旅客的无理要求及不当“索赔”,却应该是维护公平公正的起码底线。
当然,再完美的施救过程,都难免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因而,让高铁部门一开始就拒绝“卡手”旅客的过度“要求”,的确存在一定的风险。这就需要设置预案,做到心中有数,方能从容应对。就如对这名“卡手”旅客,若在拒绝其不合理要求的同时,做好心理疏导,或许结果就会有不同。
而作为旅客,当然应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前提是要有理有节,不能因此而损害公共利益以及他人权益,而这才是符合法治及文明理念的合法维权。至于相关部门,对这类不当维权行为,要敢于说“不”,而不应无原则退让,更不应一味迁就。否则,看似维护了个别人的“权益”,却要以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权益为代价,岂不是有违保障公民权益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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