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从实把好代表委员质量关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浙江日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10月25日 07:29:00
代表、委员的产生是换届的基础环节。严格执行有关法规章程,严防利益交换、权钱交易等行为,严防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家族和宗教势力的干扰破坏,善于运用法律和章程解决代表、委员产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代表、委员的产生是换届的基础环节。做好这项工作的关键是从严从实把好人选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确保产生的代表、委员队伍德才兼备、代表性强、结构合理、服务人民、履职水平高。
把好代表、委员质量关,加强党的领导是关键。在代表、委员产生工作中,各级党组织要不折不扣按照中央、省委要求和有关法律、章程规定,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自始至终将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强化责任担当,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差、涉嫌违法犯罪等人选,严格把关、及时反映,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对拉票贿选、“暗箱操作”等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敢于亮剑、坚决斗争。加大对失职失责问题的追究力度,通过追责问责,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倒逼责任落实。
把好代表、委员质量关,严格组织把关是保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优化结构,改进产生程序,提高代表、委员素质。严把资格条件关,党代会代表人选,应当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提名或继续提名。严把整体结构关,适当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防止挤占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名额;统筹平衡政协委员人选结构,保证党外代表人士比例,尽量减少代表、委员交叉。严把身份认定关,代表、委员人选身份,应以参加选举或协商提名时所从事的职业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按工作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认定,坚决防止身份失真失实或变换身份规避审查。严把产生程序关,严格按程序进行推荐协商,依规组织代表、委员人选考察工作,不得层层委托考察,不得以人选所在单位的意见或人选表现材料代替考察。严把审核审查关,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领导机制、联审机制、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防止按所谓“工作惯例”行事,坚决防止未经核实即填写人选的基本情况、出具审核意见、作出综合性评价。
把好代表委员质量关,发扬民主是途径。必须坚持把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按章办事贯穿代表、委员产生的全过程。尊重和保障民主权利,认真做好县乡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中的选区划分、选民登记、流动人口参选、候选人推荐和介绍等工作,精心组织党代会代表、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大会选举,制定科学合理的选举办法,教育引导代表正确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坚持在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协商产生政协委员人选。严格执行有关法规章程,严防利益交换、权钱交易等行为,严防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家族和宗教势力的干扰破坏,善于运用法律和章程解决代表、委员产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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