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破解司法执行难
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潘如龙 责任编辑
金斌
2016年10月27日 04:25:37
法院“执行难”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而法院工作的信息化,让人看到了破解该难题的曙光。
日前,第八届长三角地区法院工作会谈透露,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省市的银行存款、证券、银联区域性查控平台基本构建完成。接下来,四地将进一步建立房产、车辆等其他财产信息共享系统,并推进财产保全等司法协调机制。
在民事执行中,查寻被执行人的财产是关键。因此,进行区域查控平台建设,是一个很有意义的探索。跨地区的执行,如果仅凭传统的函询手段,没有信息系统支持,将会耗费执行人员较大的时间精力,给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提供了时间差,而且还可能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从而使执行效果受到影响。
“执行难”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执行力量的制约。数据显示,近年来民商事案件的比例逐步上升,当事人自动履行的比例却在逐渐下降。执法力量的配备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当前浙江法院系统每个执行人员年平均办200多个案子,还不包括历史积案,而前几年只有30个到40个案子。因此,要破解“执行难”,就必须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首先,加强省级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内容。除了金融部门,将相关管理部门也接入查控平台,并及时更新信息。同时,通过信息管理手段,督促银行等金融部门积极履行协查义务,切实解决“协助执行难”问题。
其次,推进区域信息共享,提升执行效率。将长三角法院成功的合作模式推广到其他地区,同时,整合完善现有法院信息化系统,尽快实现全国四级法院互联互通、全面应用,让被执行人的金融资产无处遁形。
再次,加强办案信息公开,推进阳光执行。公开执行案件办理过程,实现所有案件网上办案,及时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使执行人员的工作受到社会公众的监督,防止懒政、怠政或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等行为。
此外,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联合信用惩戒,加重被执行人的失信成本,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前不久中办、国办下发的有关意见中明确,各联合惩戒单位要在年底前完成与全国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通过网络自动抓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加快惩戒软件开发进度,实现对“黑名单”的自动比对、自动惩戒。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是司法的最后一个环节。借助信息化破解“执行难”,有助于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的法治氛围,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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