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浙江 全域飘香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潘如龙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11月02日 07:15:20
我们要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面向未来,以更饱满的热忱和更踏实的举措,推动法治进步,努力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继续走在前列。
最新出炉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对100个地方政府法治建设水平进行了评估,宁波拔得头筹,杭州、台州也分列第三、第十。报告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编写,通过9项一级指标、26项二级指标、72项三级指标,全面反映政府的法治建设水平。该结果也肯定了法治浙江建设全面开花、硕果累累、全域飘香。
早在2006年,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分别从体制改革、依法行政、队伍建设三方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10年来,浙江“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取得了丰富的实践成果,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提供了鲜活经验。
作为沿海发达省份,浙江积极开展政府自身改革,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活力释放,行政体制改革一直走在前列。近年来浙江在国内率先推出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主要抓手的简政放权改革,省级部门行政权力从1.23万项精减到4236项;省级实际执行的行政许可从1266项减少到322项,40多个部门全部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这种清单式和网络化的“阳光政务”,对于消除权力寻租空间、激发市场活力、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具有不可估量的重大意义。
一以贯之的法治浙江建设,使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深地融入依法行政的方方面面。“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更是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大平台、试验田、试金石和活教材。完善的法律制度和配套政策,通过严格执法,依法拆除违法建筑,使“三改一拆”工作顺利推进,干部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浙江省综合治水工作规定》为依法治水提供了立法保障,使“五水共治”工作一开始就在法治轨道上进行,确保了治水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政府法治建设,关键在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浙江对此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国率先组织省管领导干部统一法律知识考试;率先实施领导干部下访律师随同制度;率先出台法治政府建设省级标准;率先发布县域法治指数。在实践中探索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领导班子会前学法、干部考核述法等学法用法举措,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自觉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
值得注意的是,评估报告9个一级指标的得分率存在较大差异,其中“行政执法”“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两项相对薄弱。因此要加强监督与问责,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此外,晒出“四张清单”相对容易,难的是在现实中执行到位,这需要加大政府部门的执行力。清单本身也并非一劳永逸,权力清单要“瘦身”、责任清单要“强身”。未来法治浙江建设还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配套制度,补齐改革落地这一制度供给短板。
党的十八大首次将“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法治浙江的建设任重道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我们要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继续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高举法治旗帜,以具有浙江特色的法治文明,为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立足当下,查不足、补短板;面向未来,以更饱满的热忱和更踏实的举措,推动法治进步,努力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继续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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