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谣言不能留法律空白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许辉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11月02日 11:40:28
扯虎皮当大旗,打着专家等旗号迷惑他人、增添其谣言的可信度,这是谣言旗号的共性。
扯虎皮当大旗,打着专家等旗号迷惑他人、增添其谣言的可信度,这是谣言旗号的共性。此类谣言给公众生活秩序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隐性的,也没有固定的受害者,从而给造谣者留下了在法律惩处谣言的夹缝中“求生存”的机会。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2001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对于谣言文章,65.6%的受访者觉得周围年轻人中招谣言的情况多。57.9%的受访者指出有图片和照片的谣言文章最不容易辨认。科学研究(62.8%)、权威媒体(62.2%)、著名教授(52.4%)是谣言最常用的旗号。(11月1日《中国青年报》)
扯虎皮当大旗,打着专家等旗号迷惑他人、增添其谣言的可信度,这是谣言旗号的共性。此类谣言给公众生活秩序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隐性的,也没有固定的受害者,从而给造谣者留下了在法律惩处谣言的夹缝中“求生存”的机会。在当前的法律法规中,打击谣言的法律不断建立健全,可如何惩治那些打着科学旗号的生活类谣言,法律还留有一定的空白。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司法解释,造谣入刑的话,要么是有具体的受害对象构成侮辱、诽谤罪,要么是以营利为目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去年,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但只有编造、传播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才构成此罪,“吃剩菜致癌”类谣言也就无法按此罪予以查处。
从刑法角度难以找到打击那些打着科学旗号的生活类谣言,那治安处罚是否可行?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拘留可以并处罚款。这条规定看似能够制裁那些造谣者,可在当前警力不足、打击谣言取证难、认定难的当下,公安机关主动出击的机制还未建立,即使被查处,拘留5日、罚款500元无异于罚酒三杯,难以有效震慑造谣者。
网络空间的真伪,需要科学来予以澄清。但网络空间的秩序,必须依靠法律来维护。首先,要建立查处机制,在国家层面建立谣言认定机构,依靠专业人员对此进行辨别,查实为谣言后,即移交公安机关予以查处。其次,要完善刑罚打击的相关规定,扩大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的外延,用法律终结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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