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子弹”飞太久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潘如龙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11月04日 08:08:42
人们反复呼唤真相,但真相的“子弹”却飞了8天之久。这样不但未能平息舆情,反而可能陷入“塔西佗陷阱”,遭受更大质疑。社会公众都希望进一步了解情况,早日解开疑惑,别让事实真相的“子弹”飞得太久。
10月27日,东莞长安镇25岁男子砸押运车被开枪打死,成了公众关注的热点。此事已过去整整8天,留在人们心中的疑云却没有散去。人们反复呼唤真相,但真相的“子弹”却飞了8天之久。这样不但未能平息舆情,反而可能陷入“塔西佗陷阱”,遭受更大的质疑。
事情的起因就存在疑问:是被害人无缘无故地拿砖头砸车,还是因为被剐蹭而车子不理睬就开走?根据央视10月31日报道,有两位目击者当时刚好看到双方发生了剐蹭,被害人准备过去拦车,还没走到车头,车子就直接开走了。从现场视频中也可以看到,被害人当时似乎是一瘸一拐地追向押运车。
当前公众关注的焦点在于开枪是否合法。根据有关规定,“不使用枪支不足以制止暴力犯罪行为的,才可以使用枪支”。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解释说,三种情况下可以开枪:一是保卫的目标即押款安全受到威胁;二是武器有可能被夺取涉及到武器安全;三是押运员人身受到致命攻击。从现场视频看,被害人侧击押运车,并不是拦在车头,似乎构不成上述三种威胁——道路也不拥堵,车子完全可以开走。
此外,押运员是否有鸣枪警告呢?事发当天晚上,押运公司曾对外发布情况说明,称“多次警告无效、情况十分危急下,护卫人员使用防暴枪(橡胶子弹)鸣枪示警”。而目击者称,他们当时只听到一声枪响,声音很大,像是汽车轮胎爆炸一样,并没有听到有鸣枪示警的情况。银行押运业内人士表示,押运员开枪前必须口头警告和鸣枪警告。不管怎样,一枪击中要害,将当事人直接打死还是令人震惊。
而事情本身的性质应该由专门的调查组加以明确。被害人追砸押运车,目的是为了抢劫钱款,还是为了讨要说法?双方剐蹭接触后,押运车并未迅速驶离现场,而是缓行了几百米,走走停停,与被害人多次纠缠,似乎并不担心钱款被劫。从现场视频上看,被害人砸车不像是蓄意而为——顺手从街边花坛中捡起砖块、携带的包里也只有衣裤等用品,倒像是受到剐蹭后要讨个说法,或是泄愤报复。如果真是这样,事情的性质是否为一场道路交通纠纷?
手持砖头怒砸押运车,小伙子的做法确实有些过火,但不至于被一枪毙命。一个风华正茂的青年就这样躺在血泊中离去,还是令人痛惜的,尽管他的个性有点“倔”,正如其父亲说的,“人家没道理的事,他就一定要一个道理,比较较真一点”。据报道,直到11月2日,押运公司都未曾向被害人家属致歉。
沉浸在悲伤中的家属,期待有关部门能尽快查清此事,给死者一个公允的交代。案发第二天,长安镇政府发出警情通报,称公安机关已对涉案人员立案调查,相关情况查实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案子本身看上去并不复杂,可几天过去了,尚无后续的相关信息发布。社会公众都希望进一步了解情况,早日解开疑惑,别让事实真相的“子弹”飞得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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