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截访就得用刑律抓早抓小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颢钧 责任编辑
金晨
2016年11月19日 09:00:32
更多的截访同样应纳入刑事处理的视野。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并不能以造成人命为前置条件,如果对截访不抓早抓小,就难保不会出现下一个“杨天直”。
原标题:遏制截访就得用刑律抓早抓小
更多的截访同样应纳入刑事处理的视野。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并不能以造成人命为前置条件,如果对截访不抓早抓小,就难保不会出现下一个“杨天直”。
近日,四川省岳池县68岁老人杨天直在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场所附近,被张某等犯罪嫌疑人哄骗并强制送回死亡事件引发社会舆论关注。记者11月17日获悉,国家信访局对此高度重视,已责成四川省信访局迅速查明情况并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杨天直之死,在深化信访改革的今天,将“截访”这个本已基本退出公共舆论场的词汇重新激活,并引发持续讨论。
截访问题由来已久,始于2005年的信访排名制度加剧了截访生态的黑恶化。因信访排名与地方党政领导升迁直接挂钩,各地信访部门不惜采取各种手段对上访者进行围追堵截,甚至还催生了专门服务于地方截访的“黑保安公司”,因截访导致的恶性事件常见诸报端。2013年,全面深化信访改革启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回归司法,启用网上信访平台强化非面对面接访等,给信访领域迅速带来了新气象。尤为舆论所关注的是,国家对各省市不再进行全国范围的信访排名、通报,这被认为将大大弱化地方政府截访的积极性,更好地促使“把矛盾化解在当地”。
或许正应了那句“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虽然国家信访局不再发布各省进京上访人员排名,一些地方的访民却仍将“进京告状”视为维权的最后一根稻草。而在信访部门,排名虽然取消了,取而代之的还有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之间的“点对点”通报制度。地方上访人数多的,上级部门还将通过信访约谈制度对地方信访工作进行监督。地方政府截访的压力仍然存在。
截访的解决并不在国家信访部门自上而下的“严禁”,没有责任机制的跟进和落地,“严禁”就常常难以令人满意。这次国家信访部门的表态耐人寻味。一方面,国家信访局称“已责成四川省信访局迅速查明情况并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另一方面,国家信访局还表示,这是一起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同时也暴露出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法治观念淡漠、信访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严重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等问题,必须深刻汲取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既是刑事罪案,那就得由公安机关跟进,并依法处置。截访本就违法,况且还常常触及犯罪。但截访者常因“挟上命行之”,又常能借此逃脱法网的制裁。其实只要回到法治,不难看到,截访伴随的非法拘禁,直接违反刑法中的“非法拘禁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还要从重处罚。在杨天直案之外,更多的截访同样应纳入刑事处理的视野。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并不能以造成人命为前置条件,如果对截访不抓早抓小,就难保不会出现下一个“杨天直”。
标签: 信访;非法拘禁;排名;四川省;信访部门;处置;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