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残疾人就业莫学“叶公好龙”
来源:红网
作者:徐甫祥 责任编辑
杨静涛
2016年11月20日 08:31:48
诚然,与正常人相比,残疾人在工作中有着诸多不便。正因如此,尽管国家给予诸多优惠政策,但仍有不少单位招收残疾人的积极性不高。在这种情况下,无疑需要我们的机关、团体、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在招收残疾人就业上带个好头,作出表率。
因为“右眼义眼无眼球” 导致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在浙江义乌做了8年多幼儿园老师的王丽(化名)无法通过教师资格认证,因为对这个结果不认可,王丽将金华市教育局、义乌市教育局告上法庭。王丽说,她希望通过她的遭遇让更多的人关注教师资格体检这件事,更希望通过法律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拿到教师资格。(11月18日《北京青年报》)
已在幼儿园任教8年、且教学能力获得一致认可的王丽,却因“右眼义眼无眼球”的身体缺陷,被判定为体检不合格,不仅让她无法通过教师资格认证,还可能因此告别现有岗位。这样的结局,对一名钟爱教育事业的幼师而言,无疑太过残酷。
也难怪同事及幼儿家长纷纷为她鸣不平,就王丽的努力及才华而言,甭说是残疾人中的佼佼者,即便与众多属于正常人的教师相比,也毫不逊色。在教学之余,她用两年半的时间攻读学前教育专业,取得了大专毕业证书。同时,她以屡败屡战的毅力,又相继通过了幼儿教师资格认证的笔试及面试。
王丽的手工特长更让同事叹为观止,正如西方谚语:上帝对你关上一道门,就一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自打记事之日,她的右眼就看不见了,为此习惯了安静,也随之养成了做手工的兴趣,并显露了相当的才华。
按说王丽具备了幼师资格认证所需的学历,笔试及面试也顺利通过,而“右眼义眼无眼球”的身体缺陷,亦被其8年任教经历证实无碍,实在不应该成为她通过幼师资格认证的“拦路虎”。若似王丽这类完全符合岗位要求的现职幼师尚且要“扫地出门”,那些尚在“门”外的残疾人,求职的希望又在何方?
其实就残疾人就业的大环境而言,还是蛮不错的。2015年颁布的《残疾人就业条例》,明确提出把“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作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硬性指标。正是基于国家层面扶持残疾人就业的力度不断加大,让当下残疾人就业的前景呈现逐步向好的一面。
然而稍显不足的是,在各地扶持残疾人就业的宣传如火如荼、各类帮扶文件接连出台的同时,仍时不时出现残疾人就业受阻的个例。如山东聊城因车祸腿部落下残疾的市民小王,为找工作连跑5个有适合自己岗位的单位,却无一例外被一句“以后再联系”拒之门外。
这种上“热”下“冷”的尴尬状况,证实对残疾人的偏见在基层仍然根深蒂固。在不少用人单位眼中,残疾人依旧是累赘的代名词。而正是这种偏见的存在,才出现了某些用人单位对待残疾人就业犹如“叶公好龙”一般,“扶持”的表态可以慷慨激昂,然一遇具体个例则唯恐避之不及。
诚然,与正常人相比,残疾人在工作中有着诸多不便。正因如此,尽管国家给予诸多优惠政策,但仍有不少单位招收残疾人的积极性不高。在这种情况下,无疑需要我们的机关、团体、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在招收残疾人就业上带个好头,作出表率。如浙江义乌这般,连具备条件的残疾人取得幼师资格认证都如此困难重重,又如何保证其他用人单位不依样成为“叶公”呢?
而要让“叶公好龙”的现象不再,除了不再以“有色眼镜”看待残疾人外,还需消除残疾人就业路上的“障碍”:就如眼下通行的招工、入职体检标准,即是阻挡残疾人就业的又一只“拦路虎”。此“路障”不除,扶持残疾人就业就是一句空话。其实,对待残疾人就业,与其在身体条件上过于“严苛”,不如放宽为“适应岗位”即可,并更多地关注其综合素质。对用人单位而言,一名各方面堪称优秀的残疾人,要比素质平平的正常人更能“发光发热”。浙江义乌的幼儿教师王丽,不就是这样一位残疾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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