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吞噬生命的赶工期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王玉宝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11月28日 08:32:20
74条鲜活的生命,再多的经济赔偿都不足以抚慰失去亲人的悲痛。年底又到,赶工期、追进度的现象恐不会少,须高擎起安全监管的利剑。
11月26日上午,国务院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大事故调查组正式成立。调查组郑重表态,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管有什么背景,只要与事故的起因和责任有关,都要查清查准,一查到底。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河北亿能公司董事长张运平亦称,作为施工单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媒体称河北亿能已成立事故善后理赔组,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足额赔付。
74条鲜活的生命,刹那间逝去。再多的经济赔偿都不足以抚慰失去亲人的悲痛。那些施工中吞噬生命的安全黑洞,必须昭告天下,警醒后人。那些对事故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人,必须得到惩罚,“给遇难者家属、给全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值得关注的是,11月25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对“11·24”特大事故有一个重要表述,“从初步掌握情况看,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压缩工期、突击生产、施工组织不到位、管理混乱等有关”。
这一表述虽属初步判断,但一经披露,即广为传播。这也与此前媒体对涉事工程“赶工期”的报道细节,不谋而合。当然,事故最终原因须经深入全面调查才能定论。不过,值得警惕的是,像“压缩工期”“突击生产”这样的词汇,其实它们在平时饱受追捧,常被一些地方政府和建设单位拿来给自己“贴金”。
君不见,多少项目的施工现场红旗招展,诸如大干多少天的口号喊得震天响?科学地追求效率本无可厚非,但若为迎合某地某官某单位的年终政绩成绩单,而使施工节奏出离科学规律之外,罔顾安全底线,这样的“赶工期”就是生命的杀手。比如此次涉事的丰城电厂三期项目。开始建设于今年4月,建设高度为156米,事发时为70多米,才不到一半,然而距离“大干一百天目标责任书”约定时间仅剩30天。如此紧张的施工节奏,怎不令人心惊肉跳?
因此,出于对生命的高度负责,更多的建设单位和城市建设决策者,须从此次事故汲取教训。对速度的追求,必须严格置于安全前提之下,切莫为政绩追求冲昏头脑,酿成大错。
另一值得关注的焦点是,此次涉事的施工方河北亿能公司,实是在安全生产上劣迹斑斑。媒体曝出,其曾分别在2012年云南威信县一冷却塔施工中脚手架坍塌致7人死亡,在2011年山东荏平县在建电厂施工中发生事故致1死5伤,在2009年广州一热电厂冷却塔建设中平台倒塌致2死1伤。此中可见,2012年和2009年的两起事故均与此次丰城电厂事故颇为相似。然而,为何此前的10条人命,依然未能唤醒涉事公司的警醒,在安全上堵住漏洞?相关的监管方,有没有尽到督查、提醒的责任?值得追问。
安全监管的宽松软必须根治。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的判断,“当前仍存在一些地方大检查工作行动迟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和安全监管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薄弱环节”。年底又到,赶工期、追进度的现象恐不会少,须高擎起安全监管的利剑。惟有将各项检查和制度落到实处,才能防范下一场生命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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