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防止“野蛮人”堕落为“行业的强盗”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北青社评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12月04日 11:06:33
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昨天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二届一次大会上发表演讲指出,用来路不正的钱,从门口的野蛮人变成了行业的强盗,这是不可以的,这种行为挑战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底线, “当你挑战刑法的时候,等待你的就是开启的牢狱大门”。
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昨天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二届一次大会上发表演讲指出,用来路不正的钱,从门口的野蛮人变成了行业的强盗,这是不可以的,这种行为挑战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底线,“当你挑战刑法的时候,等待你的就是开启的牢狱大门”。
尽管是在A股市场闭市期间,刘士余的演讲还是引起了舆论高度关注。去年年底以来,随着宝能系收购万科事件愈演愈烈,有关宝能系购股资金是否合法引发了激烈的争议。由于宝能系旗下参与收购的前海人寿是一家保险企业,市场普遍担忧前海人寿是用投保人的资金来购买万科的股票,从而给投保人利益带来风险。近期恒大公司对万科更凶悍的举牌,再次使这一话题升温。
A股市场的“举牌战”最早可以追溯到1993年,其时深圳宝安公司在上海市场上持续购进延中实业股票,引起后者强烈抵制。延中实业将宝安斥为“野蛮人”,并准备采取反收购行动击退宝安,但由于双方力量悬殊,最终延中实业还是成为宝安的囊中之物。
“野蛮人”概念听起来有很强的贬义,但它却在资本市场的允许范围之内。一个企业一旦进入市场,就可能面临“野蛮人”的觊觎,后者通过持续收购前者上市股票的控制权,逐渐转移到自己旗下。应该说,“门口的野蛮人”对资本市场来说,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一方面可以倒逼上市公司励精图治,通过将公司经营好、提高股价,来增加“野蛮人”敲门的难度;另一方面,“野蛮人”持续购进一家公司的股票,可以推动其股价持续走高,让中小投资者获益,如果收购成功,实力雄厚的机构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使公司改变面貌,给投资者带来更好的回报。以延中实业为例,它在被宝安收购后,通过连续多年的分红送股,公司规模迅速扩大,中小投资者获利丰厚。
刘士余在昨天的演讲中,对“野蛮人”没有完全否定,他要求警惕的是“野蛮人”可能变成“行业的强盗”。“野蛮人”在“举牌战”中,收购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很容易越过法律底线。比如,为了减轻收购成本,在信息披露上隐瞒、拖拉;为了通过股票炒作牟利,串通其他企业,通过对倒形成内幕交易;违反国家规定,挪用客户资金甚至银行信贷资金等收购股票。正如刘士余所说,这些行为都挑战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底线,一旦出现这些行为,当事人理当受到司法追究。这样的先例并不少见。
经历了去年的震荡,目前A股市场正在出现向好走势,各路资本在市场上的逐鹿也渐趋热烈,除了多家机构围绕万科股权展开争夺,有几家上市公司也出现了举牌事件。其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如有的机构购进某家上市公司股票时,总是在逼近5%这一比例时暂停下来,这样可以规避法律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又如,保险机构投资股市合法化以后,其能否使用投保人的资金收购股票,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刘士余此番针对“野蛮人”喊话,正是提醒这些机构严守法律法规底线,不要堕落为“行业的强盗”。这对于A股市场上“举牌战”的有序推进以及维护行业稳定发展是很重要的。
资本市场最重要的立身之本,就是必须恪守法律法规。举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涉及资金动辄几十几百亿,稍有犯规就容易在市场上引起轩然大波,甚至影响整个市场的稳定运行。每一个有志在资本市场上举牌的机构,都必须遵守市场法律法规,让整个举牌过程都经得起检验和质疑。市场监管部门也要加强对“举牌战”的监管,防止“野蛮人”堕落为“行业的强盗”,同时密切关注市场变化,针对“举牌战”中出现的新情况明确法律规范,让各类市场主体都有法可依。
标签: 野蛮人;收购;刘士余;上市公司;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