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了级别又怎样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柏木钉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12月09日 14:24:27
只要真正按照现代科研机构的管理体系运行,没有行政级别的科研院所会从根本上消除行政化和官本位衍生的羁绊和弊端,从而焕发更大的创新活力。
山东开了个好头。
山东省政府日前出台文件,明确要求在明年6月底前,全省科研院所全部取消行政级别、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按新的体制机制运行。
毫无疑问,这项破冰之举会让一些科研人员心生忧虑:毕竟,自新中国成立至今科研院所一直享受一定的级别待遇、参照行政机关的制度运行,一旦没有了行政级别,科研院所的日子会怎样?
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北生所)的探索实践给出了令人放心的答案。在国家相关部委和北京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05年正式运行的北生所既无行政级别、也无事业编制,完全按照现代科研机构的体制运行:实行所长法人负责制,用人权、经费使用权、科研人员待遇和职称晋升、科研进展评估等事宜完全由研究所自己决定。短短10年间,北生所已迅速成长为世界一流研究所,不仅成为原创成果丰硕、高端科研人才汇聚的科研高地,而且在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上迈出了重要步伐,赢得了国内外同行的认可。
北生所的实践告诉我们,没有了行政化的羁绊和官本位的阻碍,科研机构获得的往往是“我的科研我做主”的研究自主权、不须加鞭自奋蹄的创新活力和崇尚科学、潜心研究的团队文化。其实,行政化管理和官本位倾向导致的弊端已被科技界诟病已久:官学不分、运行僵化、科研机构缺少自主权、科研人员没有自由的探索空间,院长、所长在科技资源分配、职称晋升、成果评价等方面占有优势,一些普通科研人员享受不到公正待遇……
正因为如此,国家早就开始了取消科研院所行政级别的顶层设计:2012年4月印发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2013年11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可以说,取消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是遵循科技发展规律的重要举措,必将从根本上解除行政化对科研人员的束缚、消除官本位倾向对科技发展的积弊,激发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力。
当然,除旧必须布新。因此,山东省推出了全新的辅助措施:搭建理事会、学术人才委员会、管理层和监事的治理架构,真正落实用编用人、收入分配、经费管理、成果转化收益、设备采购、建设项目管理等自主权。随着这些措施的到位、完善,科研院所的“权力真空”将会由全新的体制机制“填补”,步入健康的发展轨道。
除了体制机制上的以新代旧,也需要理念层面的更新。一方面,全社会要真正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对取消行政级别后的科研院所不能以“帽”取人;同时,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要尽快彻底告别“行政依恋”和官本位情结,一心一意做科研、踏踏实实搞创新,用响当当的研究成果赢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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