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管理为治理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邵方毅 江于夫 责任编辑
吕苏娟
2016年12月30日 07:44:50
新一轮改革面临与改革开放初期不同的形势和环境,以治理能力建设为特征的供给侧改革势在必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体制建设经历了两次重要变化:一是从传统的“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理念飞跃;二是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到“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的目标提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现实课题,并非只限于经济领域,也为社会建设领域提供了一种新视角。在供给侧改革的战略视野下,如何推进完善社会治理,既是一个理论课题,也是一个实践课题。
社会治理供给侧改革首先要转变观念。“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覆盖的范围不同。“社会管理”往往无所不包,涵盖范围过于宽泛也难以界定,因而在实践中不容易把握;“社会治理”概念的出现,不仅体现了社会管理的进步,更具有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健全社会管理体系等方面的优势。“社会治理”比之于“社会管理”,更突出鼓励和支持社会成员全员参与,强调更好地利用和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从本质上看,社会管理的基本内涵可以抽象为“社会事务管理+社会服务提供”。但是,这两个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双重转型,开始面临难以调和的矛盾:社会事务管理上,“由上而下”的传统社会管理方式已不足以应对因“社会个体化”而日趋复杂的社会问题;社会服务提供上,单一主体供给侧的供给质量也很难跟上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因此,供给侧改革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当是题中之义。
社会治理供给侧改革的必要条件是制度创新。新常态,既是中央综合分析世界经济长周期和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及其相互作用而作出的重大判断,也是我们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为主要特点,做好社会治理工作的基本依照。对于基层而言,因地制宜做好制度创新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管理创新。具体而言,也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管好“看得见的手”,同时搞清楚要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情况要清楚,深入调查研究,搞好基础数据测算,做到胸中有数,有的放矢;目的要明确,防止就事论事甚至本末倒置;任务要具体,确定的任务要具体化、可操作;责任要落实,做到可督促、可检查、能问责;措施要有力,搞清楚怎么干,政策措施要符合实际、有效有用、有操作性。如此,管理创新才不会落空。
二是体制创新。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舒而茨认为:“任何体制都是对实际生活中已经存在的需求的响应。”在新形势下,社会治理要有所作为,必须进行体制创新。以宁波基层供给侧改革探索实践为例,福明、新城、百丈等社区,秉承先行先试的理念,着力推进“一组三点五员”特色社区模式建设,形成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相配合的工作机制,成功打造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社会治理供给侧改革的现实条件是服务能力。供给侧改革说到底是一场以治理能力建设为特征的改革。多元服务能力是政府、社区组织、居民及辖区单位、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等,基于市场原则或公共利益和福利原则,有效供给社区公共物品,满足社区和居民个性化的需求,强化社区服务能力。它既包括物质层面的满足,也包括精神文化层面的满足。基层社区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将为今后供给侧改革向纵深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经过近40年的改革开放和高速发展后,我国新一轮改革面临与改革开放初期不同的形势和环境,改革的对象变了、内容变了、重点变了。基于此,以治理能力建设为特征的供给侧改革,必将更深入而广泛地展开。
标签: 供给;社会管理;改革;改革开放;社会服务;社会事务;体制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