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有理•讲习所丨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何建华 责任编辑
吴晔
2017年04月07日 07:23:28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各级领导干部要成为法治建设的引领者和示范者,自觉增强法治思维,依法决策、依规施政,不断推进社会公平正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社会价值基础。针对当前社会存在的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以及城乡区域发展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等现象,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把公平正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努力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党的十八大首次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概括与阐述,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基本上涵盖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层面,即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其中平等、公正属于公平正义范畴,法治的核心理念即为公平正义,而公平正义无疑是自由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自由。同时,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面中,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社会层面,无疑是国家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价值基础。
公平正义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新年贺词中指出:“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
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最大共识所在,更是取得改革成功的深厚根基所在。必须牢记公平正义是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要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完善市场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全体公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政治保障。权力是社会政治生活的核心,权力运行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是判断一个国家政治文明和政治正义的重要标志。社会政治生活中存在的权力腐败现象,严重地挫伤了人民群众对国家、执政党和政府的信心,加大了社会不公平的程度。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为此,中央又出台了党内“八项规定”,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权力滥用、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坚决查处,强化对权力尤其是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权力的正确使用。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同时,为增强对公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十八届三中全会还提出要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地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坚持和践行群众路线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践基础。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坚持和践行群众路线就是要着力解决公平正义的人民性这一关键问题,把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切实保障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要树立以人民群众为本位的公平正义观,把改善民生作为践行群众路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医疗、教育、卫生体制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医疗公平,切实维护低收入群体的利益;要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关切和期待,坚持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想问题、办事情一定要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要牢记我们的各项改革和建设,归根结底是为了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是我们制定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依法保护群众权益,不断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治国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把公平正义作为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灵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尽最大努力完善法制、规范秩序、纠正不公,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道、公平、正义就在自己身边。要确保司法公正,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工作措施,妥善审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提出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中,要以公平正义为法治建设的灵魂,“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于立法全过程”“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用法治守护公平正义。
依法治国的基础是依宪治国。必须树立国家宪法的绝对权威,切实保障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要切实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各级领导干部要成为法治建设的引领者和示范者,自觉增强法治思维,依法决策、依规施政,不断推进社会公平正义。
【作者为浙江省委党校教授】
标签: 公平正义;依法治国;贪污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