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引入大数据监管消除空中坠物隐患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罗培新 责任编辑
钱振霄
2018年08月22日 16:50:06
相关规定可谓周详细密,但为什么仍无法避免悲剧上演?很大的原因在于法律执行不到位,跟执法力量有限、识别风险的方法相对落后有关。
上海高楼林立、商贾密布,灯箱、广告牌、商店招牌、玻璃幕墙、空调外挂机、高楼装饰物等各类建筑附着物数以百万计。对于空中坠物伤人隐患,监管部门即便一刻不停歇地巡查,也难免会有力所不及之处。因此,只有强化主体自身责任,方为长久之计。
谁是自身财产的最佳看护者
按照有关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高空坠物,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责任,背后的法理是清晰的。毕竟,每个人是自身财产的最佳看护者,也是管好自身物件避免造成伤害的最佳责任承担者。在欧美国家,一场大雪过后,很多业主都会忙着扫除庭院积雪。因为大量判例表明,行人从院前经过时不慎滑倒受伤,业主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2014年,美国的一位装修工人雪天在某餐馆前滑倒骨折,餐馆赔付了50万美元。
有话是这样说的:良好的秩序,都是罚出来的。这未必适用于所有情况,但也有一定的道理。很多时候,宣传教育只会隔靴搔痒;只有经历切肤之痛,才会悔而改之。对责任人的处罚,为的是让世人引以为戒,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隐患。
挨家挨户发放通知就行了么
侵权责任法所指称的“四物”,即建筑物、构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对应了灯箱、广告牌、商店招牌、玻璃幕墙、空调外挂机等。但遗憾的是,法律法规的落实、落地面临不小挑战。
仅以《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为例,它明确规定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人应当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确保户外广告设施牢固、安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满2年的,设置人应当在每年6月1日前,按照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安全检测,并向市或者区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安全检测报告;对安全检测不合格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人应当立即整修或者拆除。设计单位应当明确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使用年限。户外广告设施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设置人应当予以更新。
相关规定可谓周详细密,但为什么仍无法避免悲剧上演?很大的原因在于法律执行不到位,跟执法力量有限、识别风险的方法相对落后有关。坦率地讲,现在的执法方式大体仍是在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来临时挨家挨户发放通知,要求注意安全风险,并以签收的方式完结。至于商户是否认真整改,可能只有天知道了。在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面前,这样的方法显然是不合时宜、不管用了。
智能监管能否助推精准执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智慧城市的大框架下,有必要进一步引入大数据,实现智能监管与精准执法。
一、建立数据平台。绿化市容、城管等政府部门可将空调外机、店招广告等构筑物、悬挂物逐一建档,将设置人、设置时间、联系方式、审批主体、审批时间、检测检修时间、产权人(或管理人)变动等信息录入电子档案,建成户外设施数据库,形成可查询、可追溯的户外设施数据库。
二、监管信息自动推送。上海大数据中心汇集相关数据后,可通过系统推送信息,提醒商家“按照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定进行安全检测,并向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安全检测报告。逾期不检测的,将根据规定列入不良信息名”。
三、推进分类监管。城管、房管、绿化市容等部门可运用上海的人口库、空间地理库、法人库等大数据,制定分类监管办法,对于南京路、淮海路、徐家汇等重要商业街区、人口密集场所的店牌店招等户外设施,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加大抽检频次。对有过“前科”的重点区域,可实施地毯式排查;对于拒绝检测的,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强制检测,检测费用由商家承担。
四、强化执法协同。例如,目前关于空调外挂机,涉及三家政府部门——住建部门负责监管空调外机必须放置在座机板上;房管部门负责安全巡查;环保部门负责热污染防治,要求挂机高于1.9米,避免热风对着人行道吹。这显然是“九龙治水、各管一段”的局面。
通过部门的数据共享,可以达成执法互助、监管协同的格局。例如,环保部门在查办空调外挂机高度不足问题时,如果发现未安装座机板等安全隐患,即可通过平台将相关信息推送给相关主管部门。大数据中心汇总信息后,还可把信息研判结果推送给房管部门,后者可据此精准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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