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腿还是要命 这个决定权应该在谁?
来源:浙江在线评论员
作者:刘雪松 责任编辑
杜博
2017年02月05日 07:13:28
我尊重这家人的权利,但不尊重他们想要的面子,如果这个选择是建立在面子基础上的。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一条生命本身更值得尊重?要腿,还是要命,这样的决定权,应该通过法治与社会的共识,把它从病人和病人家属身上收回去了。
要腿,还是要命?这么简单的选题,搁谁身上都是不需要用脑子去想的伪命题,但是到了一位80多岁的病人身上,并且由家人来选择的时候,它就是个现实题。很遗憾,杭州一户人家,选择了要腿。
春节期间,一位80多岁的病人被送到了邵逸夫医院急诊。医生诊断,由于动脉闭塞、恶化严重,必须截肢才能保命。没想到家人态度很坚决:人可以死,但不能死无全尸。家人坚决不同意截肢。是要腿?还是要命?接诊的医生失眠了,他说,“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此,曾经有一条烂腿摆在我面前,我想努力去救治却又无能为力,看着他即将在痛苦之中走完一生”。
人固有一死。对于腿部疼痛并腐烂、拖了半个多月才送来急诊的老人家来说,截肢也不能免于一死。但是医生说了,如果不截肢,一旦感染扩散,几天人就没了。如果没有继发感染,老人的命或许有几个月好拖。
老人的家人,选得很轻松。而这时候,救死扶伤的医生,连选择的权力都没有。老人这趟被送到医院,本来是求生的,最后竟然由家人决定一个死法,不免令人心生悲怆。
反正一死、死有全尸,或许在这个家庭看来是一种有尊严的死法。医生对此表达的无奈,其实透露的是对于这个家庭选择的尊重,与面对生命不能通过医疗手段、通过天职决定让老人延续的叹息与纠结。
围观这位老人命运的网友也在纠结。有的人纠结着,是不是这家人付不起医药费,希望把一个老人的不幸归咎于医疗体制。有的人纠结着哪一种死法更有尊严,揣摩着家人的决定,一定是尊重了老人本人的意愿。而实际上,这些纠结,都不是从生命本身来考量的,而是基于生命、生活的质量。
在这样的生死权还没有更加详尽的法律来界定的时候,所有对于病人、以及病人家庭决定“死有全尸”的尊重,都是将生命的尊重,向死亡方式决定权一方低下头颅的尊重。一条腿的截肢手术能有多少,那些持习惯性批判态度的网友应该知道,但是他们宁愿装着不知道,也要把生命抵押到医疗体制上。这种批判之意不在生命的批判,应该被理性的人们所忽略,而不是去放大这种煽情方式所扇动的仇恨。那么剩下概率最大的,便是老人本人的态度。
对于老人来说,如果继续活着的时光将给家人带来更多的负累、带来生活质量的下降,家人让老人选,很多老人会选择反正一死,不如死有全尸。中国社会,有多少类似的病人意见被“尊重”着早早选择了死亡,已经无法计算。它貌似与传统的习俗有关,貌似出自这条生命的主体之口,但实际上,这样的“尊重”,很多时候已经沦为顺水推舟的一句借口。都说好死不如赖活着,为什么在死亡面前,很多老人选择的是“早死”?这是需要整个社会从法治、伦理、支付能力等多维度去思考的命题。
或许今天,更多的人们像这位无奈的医生一样,只能无奈地去尊重老人家属“要腿”而不是“要命”的选择,但是我尊重一条生命在这个世界上更多一些时间的逗留。让生命活着,是这个世界最大的尊严、尊重和孝道,哪怕生命延长的这段时间,老人和家人的生活质量会有所下降。因为你首先尊重的是一条生命,而不是尊重一具是否完整的尸体。
要腿,还是要命?本来不应该成为选择题,而是应该成为法治、伦理与医疗及生命保障达成共识的指定题。要命,是爱心。要腿是什么?往习俗里说,是要面子;往生活里说,是要活着的人的生活质量。
我尊重这家人的权利,但不尊重他们想要的面子,如果这个选择是建立在面子基础上的。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一条生命本身更值得尊重?要腿,还是要命,这样的决定权,应该通过法治与社会的共识,把它从病人和病人家属身上收回去了。
标签: 老人;截肢;生活质量;医疗体制;尊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