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荡”不是罪名 盗发不是理由
来源:浙江在线评论员
作者:项向荣 责任编辑
肖纯
2017年02月12日 07:30:48
目前不少公共事件中,当你和他讲法律,他就和你讲道德。勇于面对问题、切实解决问题,给予游客最起码的安全感与信心,才是最好的应对方式。如果老是护犊子,等到丽江变成游客口中的“戾江”,那后悔就来不及了。
女游客在云南丽江被打毁容事件发生多日,2月10日晚,丽江警方官方微博转发了指责被打女游客“放荡”的内容,称她是在丽江背着男朋友用陌陌“约炮”才被打的。
昨天凌晨,丽江警方道歉称这是近期警方官微出现登录异常现象所致。但是,见多了“躲猫猫”等奇葩理由的吃瓜群众们却一时脑筋转不过弯来:丽江警方说的是真的吗?
在如今的不少网络事件中,当事人的私生活与道德问题,往往成为撬动舆论反转的一大利器。当事一方如果在道理上法律上讲不过另一方,常常在道德上抹黑她。这篇据传是借警方官微登录异常发出的微博,逻辑也是如此:这个女人道德有问题,所以在她脸上划个十几刀二十几刀的让她破破相(当然是轻伤喽)、让这个小妖精再也不祸害人,这是“为民除害”呀。
这种类似的逻辑论调,如今在网络论坛上还真不少。比如夏天性骚扰案件比较多,就有人说是因为女子本身穿得比较少所致。但这种说法立马被法律人士一顿猛批:她可以骚,但你不可以扰!在丽江被打毁容的女游客一事也是如此,即使退一万步讲她确实“放荡”了,你也不可以拿此来推脱打人之责或当地处理不力。何况,这事目前无根无据,贸然在官微上发文,会对受害者造成难以弥合的二次伤害。
目前不少公共事件中,当你和他讲法律,他就和你讲道德。但官方微博既然叫官方,就因为那是公共部门发声的一种重要途径,任何通过官微发声的言论,至少代表了官方的一种态度。所以,对于官方微博的维护,必定要有专门责任人进行把关。就算如丽江警方所言,官微真的是被别有用心者盗用了,其言论不代表其立场。那么,官微被盗用,以致给受害人造成了这么深的二次伤害,又该承担什么责任呢?仅仅说一句道歉真是不够的,至少要把盗发的人揪出来。
这并不是不相信丽江警方,而是近年来在一些涉及公权力部门的事件中,公共部门官微不时发生所谓“异常”现象,拿出的理由多是账号被盗或管理不善,所以有必要在细节上证实一下是否如此。再说了,真有人敢于黑公权力部门的微博,那肯定要揪出来,否则后患无穷啊。盗发权力机关的官微,罪名后果真不小,警方本身责任也不小。
丽江作为旅游大市,有些纠纷很正常,但是总感觉当地有关部门在处理与游客的纠纷上藏着掖着什么,这就不正常了。是谎话总会有不合常理之处,会露出漏洞的,还不如老老实实面对。
据最新报道,丽江市公安局已就此事对涉事民警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勇于面对问题、切实解决问题,给予游客最起码的安全感与信心,才是最好的应对方式。如果老是护犊子,等到丽江变成游客口中的“戾江”,那后悔就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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