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共享单车行于规范之途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佘宗明 责任编辑
张韬
2017年03月19日 07:09:28
共享单车动的利益奶酪终究有限,不比网约车,还是对城市绿色出行的助力,这也为其发展获取了更稳固的“互联网+道义据点”。
要有实心轮胎、整体车轮,必须具备卫星定位功能……上海市日前发布了含《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在内的共享单车系列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拟从产品质量和服务规范两方面,对共享单车发展提供技术基础保障。上海也因此成为全国首个完成共享单车团体标准编制的城市。
规范,不是为了形禁势格,而是为了助推其更好地前行。上海市质监部门确立由行业协会组织制定共享单车系列团体标准,初衷即在于此。所以它呈现出的基本政策倾向是认可和支持,其思路是“以市场主体自律和良性竞争为主要途径推动共享单车规范发展”,对于共享单车蔚为兴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是因势利导,而非秉持削足适履的管控本位思维。
这对共享单车发展无疑大有裨益:得看到,共享单车是种典型的新业态,新就新在“共享”二字上。经济学家罗宾·蔡斯在《共享经济——重构未来商业新模式》里有个著名论断:经济世界将彻底被“共享”改变。他说,与其拥有一部车100%的使用权而只使用其1%,不如让成本和使用率更为匹配。而共享单车对传统模式的颠覆,亦是基于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的隐含前提之上的。它看似简单,但实则糅合了包括LBS位置服务、SNS社交应用服务等在内的“互联网+”通用技术体系。
也因为互联网基因的嵌入,它比市政公共自行车更有效地解决了市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难题”。在城市公共交通仍难对“毛细血管”实现全覆盖的背景下,作为能满足人们“片区中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需求的共享单车,起到了补充作用。
但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时,它也有负外部性,比如乱停车问题,比如车辆质量参差不齐问题,再比如某些可能出现的纠纷裁决问题。2016年上海市质监局指导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开展共享单车相关调研时就发现,目前市场上投入使用的共享单车,既不属于生产加工活动也不属于销售活动,因此不在产品质量监督范围内,产品质量难以保证。这些风险随着其“野蛮生长”而不断凸显。它并非反制共享单车的理由,但也容不得回避——它关涉到共享单车能否走得更远。
在此背景下,上海依托区域协作制定的《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等,根据其特点增加了车辆维修要求等,还在管理规范中写进了平台建设、运营要求、设施设备维护要求、计费方式、押金管理、投诉举报使用人诚信体系管理和使用者伤害赔偿等内容,其有效引导的指向性不言而喻。实质上,就拿停车乱象看,共享单车企业今后也有必要完善跟交通治理部门的数据共享与违规信息通报机制,试点智能电子停车牌等。
但其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通过带有肯定立场的规范本身,承认了共享单车的“合法身份”:这不是说它此前不合法,而是说没有明文规则说它“合法”。这次征求意见稿没把共享单车本身当问题,而是着眼于解决那些衍生的问题,个中对共享单车呈现出的肯定态度,就熨帖人心。这也有助于避免某些城市管理部门对共享单车“一言不合就收缴”的情况。
共享单车动的利益奶酪终究有限,不比网约车,还是对城市绿色出行的助力,这也为其发展获取了更稳固的“互联网+道义据点”。希望更多地方能尽早跟上,通过拥抱市场和民意的规则导引,让共享单车行于规范之途。
标签: 单车;共享;服务规范;停车;出行;上海市;互联网;团体;使用权;标准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