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G20备料精彩的杭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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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上网,六个字的画外音听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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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言:网络问政织就造福人民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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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最低消费”的生存土壤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潘铎印    责任编辑 逯海涛
2017年04月01日 17: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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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最低消费,一些餐饮经营者通过最低消费等营销手法迫使消费需求虚高,一定程度上引发过度消费,助长了铺张浪费之风,餐饮企业以包间费、服务费、套餐服务等设置的最低消费规定,是加重消费者负担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上月29日通过的《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应当明示价格,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违反者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餐饮、娱乐业设置最低消费,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的现象由来已久,饱受消费者诟病。事实上,侵害消费者利益的“霸王条款”不只存在于餐饮行业,银行、房地产、酒店、保险等诸多方面都普遍存在,监管部门三番五次表态加强治理,但执法长期缺位,使无良商家有恃无恐,无视消费者权益的“霸王”行为愈演愈烈。

  2014年11月,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明确“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餐饮企业若违规,将面临商务主管部门最高3万元的处罚。但部门规章法律威力不高,且该规定缺乏实施细则,实践中未得到有效执行。由此,山东立法叫停“最低消费”,再次直面餐饮业霸王条款乱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是对市场乱象的有力回应和对社会民生的积极关切,有利于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值得推广。

  近年来,我国的市场环境不断发展,但低劣的服务质量一直是消费者诟病的“软肋”,特别是其中的各种“霸王条款”,让人愤怒、无奈,“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消毒餐具工本费两元”等条款,降低了公众对餐饮企业服务质量的观感。商家逐利无可厚非,但要依法诚信经营,不能侵害公众合法权益。现实中,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尽管消费者协会多次通过媒体以“点评”方式指出“霸王条款”违法,但囿于其没有执法权力,干预只能停留在批评、劝诫层面,难以撼动商家的霸王心态。设定最低消费,一些餐饮经营者通过最低消费等营销手法迫使消费需求虚高,一定程度上引发过度消费,助长了铺张浪费之风,餐饮企业以包间费、服务费、套餐服务等设置的最低消费规定,是加重消费者负担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铲除“最低消费”的生存土壤。最低消费的实质是餐饮经营者为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而损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权利的行为,违背法律规定的公平交易原则,依法规范餐饮市场秩序,引导文明、科学、健康的消费新风尚,引领和促进餐饮行业进一步转型、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完善法律法规,加强顶层设计,尽快出台《办法》相关实施细则与司法解释,以更精准、更有力的法规制度堵截设立最低消费现象,规范餐饮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各相关部门加强执法合力,加大协调协作力度,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强化餐饮业经营行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举报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处罚,严厉打击利用各种“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餐饮消费环境,彻底消除最低消费等餐饮领域不公平现象,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标签: 最低消费;霸王条款;餐饮企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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