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垃圾分类的基础普及够了吗?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钱振霄 责任编辑
逯海涛
2017年04月11日 19:33:47
“垃圾分类靠自觉”,落实到个人,这种自觉的形成需要时间去沉淀,而甭想着能一步登天;落实到管理层面,这就有待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进一步激发社会创新的力量。
垃圾分类在我国已经推行多年有余,但论实效,不尽如人意。今天,一则《杭州探索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不分类的拒绝清运》的报道引起了我的注意,尽管评论区中清一色的支持,试问,能做到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几人?
“垃圾是放错位的资源”,不同于对垃圾分为“可回收“与不可回收”两类,垃圾分类的实质是对粗放式管理的一种创新。传统意义上的垃圾回收注重的是对垃圾的处理,根据前期的“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分类,对垃圾进行焚烧、填埋、堆肥等处理,而当下政府力推的“垃圾分类”则更多注重的是对垃圾的转化利用,将垃圾通过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转运,进而化为公共资源。
据报道,杭州市已强制执行垃圾分类,对于不规范的垃圾分类行为,可以拒不清运。怎么看待这个强制措施,我想,作用肯定会有。此前实施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明确了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包括物业,包括社区居委会,这些都可以是责任主体,有了主体,强制执行就有了实际作用,一手停运,一手处罚,效果或许立竿见影。实际上,一旦环卫公司实施停运,很多责任主体也确实马上表现出整改的态度。但放远目光,这或许并不是长久之计。
普及垃圾分类还有很长的路,但实际推广中的基础工作却略显薄弱。这里我想借用一个“创新扩散”的概念,对于新事物的推广大致要经历认知、说服、决定、实施以及确认五个阶段,理论上认为这是以一定的方式随时间在社会系统的各种成员间进行传播的过程,在实践中则被证明,试图快速而广泛采纳新事物是不现实的。对于老百姓来说,习惯了一分为二地看垃圾能否回收的思维定式,想在短期内接受垃圾分类回收的概念,同样需要过程,这个过程中,认知和说服的环节虽然基础,却是最重要的步骤。
一些实际生活中的现象值得每个人,尤其是管理者的反思。此前,有公共管理研究领域的人士表示,我国的垃圾分类回收工作并不是很难开展,问题在于开头就做错了。作为管理一方,政府也是花了不少力气,拿最简单的说,在很多地方,垃圾桶都被贴上了分类标签,明确要求居民对应不同类别的垃圾扔进不同的垃圾桶。还有不少地方用了更高大上的办法,推广了垃圾分类的二维码标签,正确分类回收了垃圾就能通过二维码获得积分,并可以换取相应奖励。方法虽好,也很时尚,但是连最基本的宣传普及工作都没有做好,恐怕这实用性就会大打折扣吧。
垃圾分类回收领域,国外的实践经验或许值得我们借鉴。在我国,目前来看,除非经过专门培训,大部分人还是在凭借生活经验对垃圾进行分类,而在德国,早在1904年就对城市垃圾进行分类回收,他们有专门设计的垃圾回收箱和有特定含义的标记,尽管种类繁多,这套复杂的体系却通过德国的教育系统以及父母的言传身教一代代传承了下来,相较之下,我们的宣传普及工作是不是还浮于表面?
正如评论区的网友所说,“垃圾分类靠自觉”,落实到个人,这种自觉的形成需要时间去沉淀,而甭想着能一步登天;落实到管理层面,这就有待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进一步激发社会创新的力量。
标签: 垃圾分类;垃圾;垃圾回收;生活垃圾;宣传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