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车”砌进水泥路面 是失责的“立此存照”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钱夙伟 责任编辑
逯海涛
2017年04月27日 17:00:34
“僵尸车”砌进水泥路面,实在让人叹为观止,或许,“僵尸车”的处置有相当的难度,但无论是城市的管理和执法部门,还是小区路面硬化的主管部门,都不能采取这样一种方式回避矛盾。“僵尸车”砌进水泥路面,是责任缺失的“立此存照” 。
郑州郑密路淮河西路耿河小区7号楼前,一辆汽车停放十多年未动。小区路面硬化时找不到车主,无人移车,汽车的轮子被砌进水泥路面。此车已经彻底报废,不仅影响居民出行,还存在安全隐患,职能部门不得已贴出通告,希望车主一周内自行处置,否则将会同相关部门按无主车处理。
“僵尸车”砌进水泥路面,实在让人叹为观止,或许,“僵尸车”的处置有相当的难度,但无论是城市的管理和执法部门,还是小区路面硬化的主管部门,都不能采取这样一种方式回避矛盾。“僵尸车”砌进水泥路面,是责任缺失的“立此存照” 。
实际上,治理“僵尸车”,从《物权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强制法》中都可以找到执法依据,而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从2013年5月1日起,连续3个年检周期未年检的车辆,将实行强制报废。如果告知车主后,车主依然如故,那么按相关规定,交警就可以将车拖到停车场。若此,这辆车怎么可能“十多年未动”?
“僵尸车”普遍外观残旧破损、轮胎干瘪、逾期未参加安全检验、保险过期、失去使用功能,又占用有限的公共区域资源,阻塞道路,有碍观瞻,影响市容,于目前停车难已经越来越突出的态势之下,“僵尸车”占据公共免费停车位,更加剧了停车难,损害公众利益。不容讳言,现在“僵尸车”已经成了城市里一道常见的让人讨厌的“风景”。如这部“僵尸车”居然砌进水泥路面,固然是个极端的个案,但也并非偶然。
现在,据称“职能部门不得已贴出通告,希望车主一周内自行处置,否则将会同相关部门按无主车处理。”要追问的是,“职能部门”早干嘛去了?显然,车子应尽快拖走,道路也应该重新铺设,但相关部门对于“十多年未动”的失责,也应予以追究。
标签: 僵尸;水泥路面;车主;相关部门;职能部门;处置;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