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论丨“只租不售”能否推动“租售同权”?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评论员 王天骏 责任编辑
钱振霄
2017年09月14日 20:15:35
“只租不售”的模式如果得到推广,将增加城市租赁住房的存量,对整个楼市的租售行为有一定的调节作用。
7月许多城市挂起了一阵“租售同权”的风。租房客的孩子也能就近入学,这一美好愿景让许多人兴奋不已。但随后专家、媒体的深度解读又指出,城市优质公共资源很紧张,事实上同权之路还很长。
道路阻且长,但许多地方政府正在为租房者扩权、实现安居而努力。北京、上海、成都、佛山等城市土拍中相继出现了全自持地块。9月11日广州挂出一宗宅地公告,公告涉及的地块明确要求项目建成后全自持,不得分割销售,自持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这一地块还被要求用于建设工业企业员工租赁用房。
“只租不售”的模式如果得到推广,将增加城市租赁住房的存量,对整个楼市的租售行为有一定的调节作用。再者,开发商入场当房东,对租赁市场的规范也有很大帮助。从前,租客面对个体房东的毁约涨价甚至是直接赶人,常常没有办法。前一天还在出租房里憧憬着美好未来,后一天就可能流落街头、几无容身之所。而开发商作为房东,其毁约行为相对容易受到监管,毁约成本会非常高。因此租客的权益就能更好地得到保障,住得也就更为安心。
住得安心,不用像候鸟一样搬来搬去,一方面可以帮助租客更好地融入社区,另一方面也为政府公共资源供给提供了依据。相关部门可以更好地衡量租客们为城市作出的贡献,更精准也更有说服力地投放公共资源。比如综合该地块和周围地区的情况,建新的学校、社区医院等。
虽然看起来益处多多,但这种模式也存在一些落实上的难点。其一,全自持地块不得分割销售,如果将来有一天负责开发的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出现问题,固定在这地块上的资产如何处理,有没有合理的退出机制呢?其二,广州这一地块要求建企业员工租赁用房,纵使这批房子建造、出租一切顺利,也会为企业增加许多管理负担。90年代中后期我国实行住房改革,正是把“企业办社会”中企业提供住房保障的职能分离出去,让市场去运作。如今再去大规模拍地建员工宿舍,许多企业只怕是有心无力,不得不望而却步。
因此笔者以为,“只租不售”的土地转让模式对 “租售同权” 能起到推动作用,但其惠及面必然有限,其运作还有待长期观察。
标签: 地块;公共资源;租房;房东;开发商;毁约;租售同权;员工租赁用房;土地出让年限;自身经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