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对比摆摊还债的老妪 老赖应当脸红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评论员 陈进红 责任编辑
逯海涛
2017年12月07日 07:46:31
今年87岁的丽水企业家陈金英本该在家颐养天年,安心地享受幸福生活,可她却选择摆摊赚钱,忙得不亦乐乎,为的是要偿还自己欠下的一百多万外债。羽绒服生意经营不善,停工停产,别人劝她可以申请破产,后续不用还债,但被老人拒绝。老人一心想卖掉库存羽绒服还债,坚决不做老赖。“该还的债我会尽力还完,否则我心里不安。”陈金英说。
陈金英流着浙商的血液,从草根而起,她有退休后再创业的激情,有借款融资发展的自信,亦有宁不破产也要还债的担当。真的企业家,敢于直面惨淡的市场,敢于担起沉重的责任。陈金英无疑用自己的行为践行了“吾辈当矢志诚信守法”的浙商精神。上月底,世界浙商大会开幕式上,浙商代表庄严宣读浙商宣言。“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彪炳商史之浙商,视诚信为珍宝,以守法为基线,贫富不移,生死不渝。”创业和诚信精神是浙商群体最具有光芒的品质。时空流转、商道依旧。陈金英用自己的言行做了最好的诠释。她说,“有人劝我不要还民间借贷的利息了,但人家有借条在我这里,写明了要还利息的,不还会败了我一辈子的好名声。” 坚守住自己内心的诚信,勇敢地承担责任,老人不仅偿还了债务还赢得了社会的尊重。
同样是欠债还钱,不由让人联想到前一阵上了网络热搜榜的“教科书般的老赖”黄淑芬。这位女司机在将赵先生的父亲撞成植物人后,拒不赔偿,甚至还与丈夫离婚,在女儿名下买房买车。“你爸只是变成植物人,我卖房就没活路了啊!”如果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如果失去了道德底线,判决书也只是一纸空文,才会有各种不断突破善良人想象力的老赖行为。
而黄淑芬只是900万分之一。就在4日,全国最高法院公布了一组数据,自2013年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以来,截至目前共纳入失信人920万例,全国法院共限制902万人次购买机票、353万人购买动车高铁票。
耄耋老人用自己最质朴的行动诠释了最珍贵的“诚信”二字。对比这位老妪,900多万的老赖们不脸红吗?或许他们真的不脸红,当信用没了,也就意味着人格破产。但对于视人格为无用资产的老赖们来说,无耻行为可以变得理所应当。而这是比失信更可怕的事情。
亚当·斯密说,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基础是道德。全民信用社会不仅仅需要技术支撑和完备的法律体系,构筑社会良性发展体系的基础更是每个人坚守的道德尺度。道德与制度相辅相成。以制度力量培养诚信自觉,营造“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制度环境,让人们选择诚信更有底气,对社会信用的前景更有信心。当我们是一个全民信用社会的时候,当失去信用,不仅仅是失去坐高铁坐飞机的资格,而是等于失去全社会时,那么,老赖才是真正的无路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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