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俗并非原罪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薛晓波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8年03月02日 18:52:10
只要把握好度,尊重人格、守住法律底线,让婚俗热闹而不低俗,未尝不可。
连日来,盐城一公公在婚礼上强吻新娘的事件霸了屏,引发了广泛关注,各种说法不胫而走,越说越玄乎。媒体也发起了声讨之声,认为这种丑陋粗鄙的婚俗,不合时宜,明显与文明、法治的现代化潮流背道而驰。认为传统婚俗与现代文明接轨,让婚礼更有“时代感”,迫在眉睫。
之所以,婚俗引起如此强烈的社会反响,关键是有人以营销、猎奇为目的,添油加醋,将作秀式的假吻,夸大成强吻的吸睛之作,尔后又嫁接出两家人打架,公公不堪重负跳楼自杀的新闻,剧情越演越狗血,把吃瓜群众的情绪给撩拨了起来,最后婚俗成了原罪。
婚俗是一种文化,这点毋庸置疑。客观的看,有些婚俗在今天看来确实有些不太适合,但在当时来看,还是有一定的必要性。比如:东北流行的二人转,经典节目就是“十八摸”,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种性教育启蒙,但这种普及只能在特定的观众中,这样会更妥当些。
舟山的婚俗里也有闹婚的环节,在结婚当天,婆婆、公公扮演成羊角尖婆婆和扒灰阿公,由媳妇宣读同意阿公扒灰的申请。而扒灰是指公公与媳妇通奸的意思,这是明显违反道德伦理的,但这种延续了几百年的婚庆习俗,只是为了增加婚庆的气氛、博亲朋好友一笑而已,虽俗但也无伤大雅。
对于婚俗,不能一棒子打死,要看其历史的传承性以及婚俗中的功能和作用,为了让家庭成员在游戏中熟悉、接纳,快速融入到家庭和谐的氛围之中的,只要把握好度,尊重人格、守住法律底线,让婚俗热闹而不低俗,未尝不可。
对于婚俗不能见风就是雨,无限放大,炒作,给婚俗扣上各种各样的帽子。作为新时代的一种新风,对于确实有违公德良序的婚俗也需要摒弃或改良,让他能符合时代的要求,能够传达更加积极向上的新风,让结婚因婚俗变得更热闹,更有纪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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