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影视业乱象,监管该下“实”功夫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评论员 吕苏娟 责任编辑
王天骏
2018年06月28日 19:55:58
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要想铲除整个影视行业的“怪相”,只能靠监管部门“出重拳”,与各方共同发力。
崔永元的爆料飓风,在横扫舆论场后,终于推动监管结出硕果。近日,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
民众有所呼,政府有所应,这几乎已成影视行业的常态。从早期的“限娱令”“限广令”“限剧令”,到近期的“限综令”“限酬令”等,相关部门可谓是对症下药、强招频出,且招招见血。此次《通知》的出台,更是延续了这一犀利风格,再次彰显了监管层整顿影视行业乱象的决心和魄力。
细究《通知》,我们可以看到各类熟悉面孔,比如“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延续的是“限酬令”。又如“对影视明星参与综艺娱乐节目、亲子类节目、真人秀节目等进行调控”,延续的是“限综令”。这种对过往规则的一再重申,虽有一定效果,但对比“阴阳合同”引发的对明星偷税漏税的质疑,则显得稍有不足。毕竟通览全文,与此相关的大概只有“加大对偷逃税行为的惩戒力度”了。
即便如此,民众更关心的是这一《通知》能执行到什么程度。2002年,刘晓庆曾因涉逃税漏税被依法逮铺,但在历经一年多的调查后,最终不予起诉。虽然她“出狱”后快速补缴了各类税款,但相比吸毒明星直接被“封杀”,仍显得处罚力度不足。因为明星毕竟是靠“露脸”吃饭的,不让出镜就等于直接砸了其“饭碗”,这一惩罚之举要比补缴税款显得“对症下药”得多。
再说回“阴阳合同”事件,目前无锡税务部门已约谈了崔永元,相关的材料也已递交。对于合同中涉及的明星是否存在偷税漏税行为,还有待法律给出一个答案。但不论最终结果如何,娱乐圈存在“阴阳合同”,且数量不少、时间不短,当是事实。而这一事实的背后,暴露出的则是监管的不到位及相应监管部门的不作为。
可悲的是,在揭露这一丑闻后,崔永元不仅在网上受到“杀害威胁”,还遭遇相关部门一事问八遍的“疲劳战术”,让其对“衙门作风和连天的套话”大吐苦水。且不论相关部门的询问程序是否合规,公民遭遇实实在在的人身威胁,这样都不能给予相应的保护,那公民的合法权利在哪里?法律的尊严在哪里?
监管不应只是一纸空文,更要有切实的行动。在电影《降临》中,女主角从外星人口中得知人类将灭绝的消息后,并没有畏惧,反而依然为拯救人类而努力。这种“我预见了所有悲伤,但我依然愿意前往”的胆识,在崔永元身上也可见到。但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要想铲除整个影视行业的“怪相”,只能靠监管部门“出重拳”,与各方共同发力。
《通知》的诚意不容置疑。但我们更希望的是,在《通知》之后,是一系列的整治行动,是一系列部门的联手作战、联合打击,让娱乐圈里更多“潜规则”浮出水面,让更多游走在违法边缘的人都能痛定思痛、改过迁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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