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评|用法律鞭绳管住“咸猪手”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谢军 责任编辑
逯海涛
2018年09月20日 10:37:52
社会公众对于性骚扰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将其从道德层面拖回法治领域,用权利规则和法治鞭绳将不法者驯服,以遏制性骚扰现象。
近日,某参赛选手在2018北京马拉松比赛中向路旁的女拉拉队队员伸“咸猪手”。而该选手辩称,因击掌失误而将手滑到他人肚子;受害女子却坚持认为,该选手故意袭胸。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大部分网友支持报警,但是仍有个别“为什么只摸你,不摸别人”的论调非常刺耳,更有甚者认为当事女子是借机炒作。其实 “咸猪手”“性骚扰”这类层出不穷的现象在我们身边时常发生,严重损害了受害女同胞的形象以及自尊。一般而言,性骚扰多是除去强奸等性暴力犯罪外,有性意涵的、不受欢迎的导致严重后果的动作、手势、语言及图文展示。
事实上,通过对性骚扰词源分析及对性骚扰概念内涵的扩张解释,不难发现性骚扰本质是侵权行为,而非仅是道德层面的作恶行为。笔者认为,人们对于事件受害者的声援,实乃对性骚扰行为矫正行动。对于这位敢于站出来的受害女孩,我们要给予肯定与鼓励。正是她的勇敢推动了事件成为舆论热点,迫使肇事者认识到错误,也成为社会公众捍卫人格权利的生动教育课。
从现实情况来看,受害女同胞对性骚扰的隐忍与退让,不但没有让不法分子获得应有惩罚,反倒让性骚扰事件越发频繁,伤害人格行为越来越多。正如有专家所言,“你越受惊吓,对方的心理就越满足;你越沉默,对方就越嚣张。”因此,对于“为什么不摸别人”论调背后的人格伤害,我们要予以严厉批判。同时,社会公众对于性骚扰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将其从道德层面拖回法治领域,用权利规则和法治鞭绳将不法者驯服,以遏制性骚扰现象。
不过,为什么多数受害者多忍气吞声?根深蒂固的社会观念对受害者形成耻感压力,而我国相关立法滞后引发的而立案难、取证难、赔偿难等,让绝大多数性骚扰案件以原告败诉终结,后来者面对法律救济路径又怎能不望而却步。
如《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但该法却对性骚扰概念并未予以明确界定,以至于人们对于性骚扰受害人遭受的性创伤缺乏认识,加之各地对于性骚扰认定办法“各行其是”,也致使执法机关在认定性骚扰方面无所适从。
令人欣慰的是,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篇》草案对性骚扰予以明确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动或者利用从属关系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无疑,这为受害者维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将极大遏制性骚扰现象,而受害者也要敢于对性骚扰发声制止。在遭遇性骚扰时,受害者要尽可能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妇女组织等求助。
对于“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或者“猥亵他人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行为”等严重性骚扰行为,司法机关要依法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或者课以刑罚。此外,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场所采取合理的预防、投诉、处置等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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