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丨不接电话挨处分,纪检监察手机依赖症也得治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张铎木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8年11月16日 18:15:51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做到守规矩,不松懈,让“热线”畅通,这一要求并不过高。
一位副局长下班后未接通省巡视组的电话被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据安徽省全椒县纪委监委网站消息,近期,全椒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县农村公路局副局长张伟在省脱贫攻坚巡查中不正确履职问题。有关情况通报指出,2018年8月,县扶贫办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帮扶责任人做好接受省脱贫攻坚巡查组电话访谈准备。在4分钟内,省巡查组四次拨打张伟手机,未接听电话,给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11月15日澎湃新闻)
因为不接电话受到组织处分,这已经不是首例。今年8月,因不接电话贻误巡视组谈话,河南南召县多名领导干部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这些干部有的电话无法接通,有的既不接电话也未回复电话。
一般来说,遇到这类情况,组织上已提前要求相关人员保持联系畅通,在有要求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特殊情形,还出现电话打不通的情况,说明这些干部根本没有把上级的要求当回事。这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被党内警告处分,不能算冤枉。
要磕死理儿,别说要求下班后必接电话,就算上班中也无权作此要求,因为手机一般属于私人物件,并非单位配置的办公用品。但凡事过于较真儿是行不通的,工作性质不同,也应该区别对待。在流水线上作业的员工,恐怕会很少接到上司的工作电话,而从事非流水线岗位的员工,就大不同了。干媒体的,热点一来就得出手;做医生的,时时面对人命关天;搞产品推销的,稍有迟误可能订单就黄。像这类情况,不回电话能行吗?作为党员干部,更不应该区别八小时内外。既然选择为人民服务,自然该有相应情怀。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处分作出明确规定,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此条规是关于其他违反工作纪律违纪行为及其援引适用的违纪状况和法定处分的兜底条款。
不接电话,看似小事,在有的岗位、有的时候却关系甚大。党纪法规不是儿戏,面对组织的“呼叫”,绝不能心不在焉。大凡党员干部都担着一份责任,一个电话,也可能关乎民生民心。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做到守规矩,不松懈,让“热线”畅通,这一要求并不过高。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从小事小节也能看出党风政风。干部作风建设“抓大不放小”,尽量避免“电话接不通”之类的现象发生,也理应在纪律覆盖的范围内。
不过,就事论事来说,据媒体报道,是当事干部因洗澡,没直接接电话,并在洗完后回电话没打进去。全椒县纪委也表示,已成立调查组,近日将对外发布正式通报。如果情有可原,理当另有说法。
从没接电话这类现象也可以看出,改进作风也存在上下互动的问题。安排布置工作,过度依赖微信群、手机传话,也是一种懒政。下通知就要见人听声,这些传统的工作方式,不能因为信息发达了就丢掉不用。党员干部只要在组织的视野里,还能找不到?对故意不接电话的应该处理,但对那种过度依赖手机的官僚主义,也应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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