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评|政府机关复印服务不必引“外援”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于立生 责任编辑
杜博
2017年07月09日 11:11:02
房产局将复印业务承包出去收取承包费,等于收的是“权力租金”;而承包方对市民收取高于市价9倍的复印费,完全倚靠垄断。公共服务扭曲成了营利性服务乃至暴利性收费。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房产局里复印收费1元一张,比外面的复印店要贵不少;而且收费还没有物价局批准,消费也没发票。日前该局工作人员表示:“这个复印的柜台是承包出去的,没有发票……”
要说1元一张的复印收费是“天价收费”,那也未免过了,有市民就不计较。但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就能理解何以颇多市民吐槽。因为在南京,复印社里收费标准普遍是0.1元一张。
经济学者王东京在《理性看待政府收费》一文里认为:政府性收费可分两类,规费和使用费,规费是指政府职能部门提供了特定服务或管理而收取的费用,不以赢利为目的,譬如教育部门颁发学生毕业证后会相应收取工本费等。但是,高于市场价的复印费显然不在此之列。
据一位企业办公室的采购人员介绍:A4纸大量采购的话,一张成本不超0.04元,因房产局内复印业务非常火爆,耗材成本摊下来不超0.1元,若由房产局以规费标准收取复印费,与市价基本差不多。
可是,房产局却把复印业务承包了出去,亦即收取承包费后就听任复印柜台高收费了。而有市民表示:“虽然知道附近有便宜的复印店,但在这里排了快两个小时队了,一旦过号更麻烦”,也就不得不守在这里吃贵货。
房产局将复印业务承包出去收取承包费,等于收的是“权力租金”;而承包方对市民收取高于市价9倍的复印费,完全倚靠垄断。公共服务扭曲成了营利性服务乃至暴利性收费。
一些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采取间接方式,即向企业、商家或社会组织购买、交易,再转手供应给市民,并不奇怪;但通常都得经过招投标程序,并且引入对象的选择也得遵循谁服务质量高、谁报价低就引入谁的原则;同时,收费标准也得报经物价部门核批,进行政府限价。而像浦口区房产局这样引入复印业务的“外援”,对市民收高价、薅羊毛的,简直就是反其道而行之。
话说回来,在复印业务这个事项上,压根儿没必要引入“外援”。一则,房管局内办公,本身就要用到复印机等办公耗材;“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何妨对来办理业务的市民开放?二则,复印业务也不是多复杂的事项,市民就是要复印几张纸,也没有多大成本。
政府职能部门之内的复印业务,基于其公共服务属性,要么免费,要么只能收取不以赢利为目的的成本费。在政府职能部门内,压根儿就不应有承包复印点的存在。而像浦口区房产局这样把复印业务承包出去,收了承包费就听任复印柜台薅市民羊毛的行为,就是完全推卸了自身公共服务责任;即便得了蝇头小利,但和作为政府部门,公共形象所受到的损害相比,就是得不偿失,理应及时予以纠正。
标签: 房产局;市民;公共服务;收费;承包费;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