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环境投诉须“举一反三”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孙秀艳 责任编辑
吴晔
2017年07月16日 19:10:55
收到每件投诉之后,相关单位都应当行动起来,带动共性问题的“批量处置”,这样,我们的环境治理才能更快见到效益。
原标题:对待环境投诉须“举一反三”
几天前,笔者听说了这么一件事:
一位朋友每天固定线路开车上下班,不久前刚向环保举报热线12369投诉了一辆9字头公交车冒黑烟的问题。当时接线员问得很详细,包括车号、具体位置、车头朝向,朋友心里很踏实,觉得这肯定是认真查处的节奏,“自己的一个电话,让首都少了个‘黑尾巴’,也是对蓝天的一点贡献。”
可是,没过几天,同一线路的另外一辆公交车,又突突冒着黑烟从朋友面前驶过,她心里纠结了半天,没再拨通举报热线。为啥?朋友说得明白,百姓举报是助手,为的是提醒环保部门和有关企业,可如果这同一个线路的相同问题都等着百姓举报,不光让人心寒,背后也反映出大问题。
朋友这话挺深刻。虽然不了解具体事项,但笔者推断,举报受理后,应该大致有这么个流程:环保监管部门实时查处相关车辆,限其在运送完乘客后停驶,并要求所在车队、公司认真治理,待检测合格方能继续投入运营。
环境投诉如果这样处置,也算是圆满。但理想中,百姓监督与监管部门及有关责任方的良性互动,应该有更好的模板。一方面,相关车队、企业接到环保部门的通报,先对被举报车辆进行治理,同时举一反三,针对同购置年代、同车型所有车辆开展自查,有问题的,立即停运治理。问题车辆较多影响到正常运营的,向上级部门反映,请求调配车辆或购置新车。
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不仅要将信息通报有关企业,也要对被举报车辆后续情况进行跟踪:有无停驶、有无治理,并提示车队及公交公司,做好类似车辆的自查工作,防止别的车辆“带病上路”。同时,还要启动相应的后监督机制,不定期对被举报单位检查督促,一旦有同类型问题发生,严肃问责。
城市道路上,公交、邮政、环卫等单位每天都有大量的机动车在“奔跑”,拖着“黑尾巴”的车辆不是个案。一个投诉针对的虽是一辆车,但企业、监管方若能透过投诉看问题,斩断的可能是多个“黑尾巴”。这样的“举一反三”,正是一个普通投诉更大的价值所在。
然而,正如朋友所遭遇的,现实与理想的距离还有点远。无论是企业还是监管部门,对待涉及公共运营车污染的投诉,可能还停留在“就事论事”——查处一辆车,就此罢手。有的企业甚至连就事论事都做不到,不推不动,不罚不动,导致一些“黑尾巴”继续抹黑蓝天。这既反映了其社会责任心的缺失,也折射出相应监管机制的缺乏。
环境治理是公共事务,与每个人都密切相关。大气污染治理“同呼吸,共奋斗”的口号本是鼓励公众参与,如今公众的参与意识在提升,主动帮着监管部门找问题,可如果企业和监管部门“共奋斗”的理念、责任心、机制、行动跟不上来,共治共享也会是一句空话。
从这个角度说,对待环境投诉,就事论事圆满解决不该是句号。期待每件投诉之后,相关单位都能行动起来,带动共性问题的“批量处置”,这样,环境治理才能更快见到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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