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假“存款证明” 暴露管控真问题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前度郎 责任编辑
王天骏
2017年08月25日 17:19:11
网售假“存款证明”的乱象,暴露了管控不严、治理不力的真问题。让违法犯罪者承担代价高昂的法律后果,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高发的态势。
原标题:网售假“存款证明”暴露管控真问题
无论是出国旅游还是留学,在办理签证的时候,多数国家需要签证人提供存款证明,存款证明的意义在于证明签证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完成行程。近日有市民爆料,在一些电商平台上,有商家在销售存款证明。记者发现,这些商家销售的存款证明并非银行开具,不是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而是商家仿制的假证明。(8月24日《北京青年报》)
“存款证明”是证明一个人经济能力的凭据,最有说服力和证明力的证明当属所存款的金融机构开具。“存款证明”使用的范围相对宽泛,办理也并不困难,在信息联网的当下,一般的银行或者金融机构都能提供这方面的服务,并不存在渠道上的障碍。之所以开具虚假“存款证明”,根本原因还在于收入达不到要求,只能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来应对。
开具虚假证明在道德上属于不诚信行为,具有弄虚作假的实质,更严重的是,此举在法律上也属于犯法行为,带有诈骗的性质。比如,利用虚假“存款证明”办理信用卡,就涉嫌骗取;利用虚假“存款证明”办理出国签证,在国外也面临极大的法律风险,有被纳入诚信“黑名单”,被驱逐出境而不得入内的后果。特别是在一些执法严格的国家,网售假“存款证明”往往得不偿失,道德上的污点会让使用假证明者付出惨重的代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伪造、买卖、使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最多可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罚款1000元。《刑法》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然而现实中,一些假存款证明不但堂而皇之存在,而且通过网购形式大行其道。从媒体的调查看,一家翻译公司仅银行存款证明一种商品,月销量就高达7500余笔。这还仅是其所有业务中的一部分,包括在职、离职证明,工作收入证明,工资银行流水单,存款证明的“按需定制”,足以说明乱开虚假证明已到了何其严重的地步。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些时候却成了事实上的法外之地。要从根本上解决伪造、买卖、使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行为,理应坚持道德与法律的双轨并行。一方面要将制造和使用者纳入诚信管理体系,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作出道德性惩戒,将其纳入“黑名单”而限制其相应的权利。另一方面要祭起法律的武器,对违法犯罪的行为坚决给予打击,不仅要惩戒制作者,也要惩罚使用者,实现供需两头的双向管理,才能最终形成合力。
无论是道德性手段,还是法律性措施,关键在于要增加违反者的风险,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从目前的形势来看,一者,由于社会征信体系不完善,相应的制度设计没有发挥应有的功能,对制造和使用“存款证明”的行为,并未能采取道德性限制,管理上失之过软、过偏,甚至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二者,法律追究未能体现出“从严从重”的刚性,除了一些影响面较大的事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了拘留罚款,很少动用刑罚而触及灵魂。由于执法上的偏软,变相助涨了违法犯罪者的气焰。
网售假“存款证明”的乱象,暴露了管控不严、治理不力的真问题。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以“零容忍”的态度,实行德治与法治的双管齐下,让制作和使用假“存款证明”的人,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付出寸步难行的代价,让违法犯罪者承担代价高昂的法律后果,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高发的态势,最终实现对乱象的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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