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生老人养"成潜规则?老人带娃情感支持而非义务
来源:河北新闻网
作者:斯涵涵 责任编辑
逯海涛
2017年12月09日 16:11:55
索要“带孙费”不是简单的家务事,而是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和法制观念进步的表现。
原标题:"大人生老人养"成潜规则?老人带娃情感支持而非义务
不少上班族都会有这样的烦恼,婚后谁来照顾孩子?请个阿姨不放心,还得交给自己亲爹妈。最近宁波有个孩子妈,就遇到了困惑:“婆婆帮忙带孩子,半年要价15000元,这个钱,到底该不该给?”
按照该网友的自述,结婚三年才有孩子,一大家人对于孩子的出生都很高兴,婆婆还说要帮忙带孙子。可见老人并不是一开始就索要“带孙费”的,而是在带了近一个月后,提出要收钱。那么这个“带孙费”就包涵多种含义:
也许是刚刚几个月的“奶娃”离开妈妈,又哭又闹不好带,让人心焦;也许是老人年岁大了,身体状况大不如前,有点吃不消;还也许是儿媳认为老人带孙理所当然,没有给予适当的安抚和表达感激之情,让婆婆觉得委屈;还可能是有了小孩子,开销变大,但儿子儿媳撒手不管、毫不领情……总之,索要“带孙费”隐藏着太多的隐情和无奈。
“又不是请保姆,为啥要给钱?”儿媳的帖子代表了不少人的看法。的确,无偿带孙还是大多数家庭比较常见的模式,在中国传统观念里,爷爷奶奶带孙辈,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很多时候,老人不仅要带孙,甚至还要自掏腰包养孙,遇到不讲理的儿子媳妇,孩子出了什么问题还得承受子女的种种埋怨。这种观念的普遍性造就了部分年轻人“生而不养”的借口和约定俗成的“带孙潜规则”。
带孙费还不能只算经济账。老人辛劳一生,应该有自己的生活,帮助子女带孙,既是对子女的帮衬,也是一种劳动付出,如若不是出于亲情的考虑,就不会如此劳累且心甘情愿。因此,对于子女来说,老人放弃带孙的报酬,是对子女经济、情感上的支持,但并不代表这就是他们的义务。退一步讲,即使父母拒绝带孩子,儿女也不能因此拒绝赡养父母。总之,老人带孙是情分,不是本分,是一定程度上的约定俗成,但不能当作理所当然。
我国法律规定,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在父母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小孩的爷爷奶奶(即祖父母)或外公外婆(即外祖父母)对自己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并没有法定抚养教育义务。同时,依照《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老人对孙子女没有法定或约定的抚养义务,帮子女照看孙辈,是一种劳动付出,有权向子女索要劳动报酬。可见老人向子女收取“带孙费”是合理合法的。
而从伦理上说,无论带不带孙,子女都应尊重老人的意愿,不能用等价交换的想法绑架亲情。如果老人帮忙带孙,子女一是要从言语上、行动上表达感激之情,让老人觉得自己受到尊重;二是要适当给予劳动报酬,既是一种回报、感恩父母的方式,也可以成为分担育子成本、纾解家庭矛盾的润滑剂。
近年来,索要带孙费的报道时有见诸报端,还曾经有老人诉诸法律并胜诉。据此可见,索要“带孙费”不是简单的家务事,而是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和法制观念进步的表现。从支持老人索要“带孙费”的法院判决,到大部分网友对“儿媳”网友的劝诫与批评,在父母与子女、义务与权利、亲情与责任之间厘清了一条界线:换位思考、互相尊重、加强沟通,和睦相处,方是正确处理好家庭矛盾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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