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探花被批污染长江,沙钢“德不配位”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杨鑫宇 责任编辑
王天骏
2018年06月29日 17:11:24
企业履行环保义务,既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社会价值观和商业道德的要求。
原标题:民企探花被批污染长江,沙钢“德不配位”
同一家企业,在同一天,上了两条基调相反的新闻,这是怎样的操作?
一边,据《新华日报》今日报道,江苏省经信委、省工商联27公布了按营业收入排定的2017年江苏前100位民营企业(集团)。其中,江苏沙钢集团(以下简称“沙钢”)以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00亿元的成绩,位居第三。
另一边,据生态环境部今天的通报,沙钢将长期累积的百万吨钢渣等工业固废随意堆放在长江岸边,污染周边土壤和水体,威胁长江水生态环境安全;对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的污染问题重视不够,“整改敷衍,一犯再犯”。 遭到了生态环境部的公开通报批评。
这两条新闻,可以用“冰火两重天”来形容。两张底色迥异的名片,其实也是这家大型民企在自身发展和环保上的“两副面孔”。的确,成立于1975年的沙钢,能取得诸如连续9年跻身世界500强企业、中国民企100强龙头、最大的民营钢铁企业等荣誉,无论是对民营企业、钢铁产业来说,都做出过贡献,是标杆和旗帜。
可在面对环保责任时,沙钢却采取了消极无视的态度与对策,甚至对环保督察组查出的问题也不闻不问、百般拖延。梳理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通报可知,沙钢的问题“非一日之寒”。2016年7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有群众举报其烟尘污染、化工污泥直接堆填垃圾填埋场,督察组转办地方查处。可沙钢一直没有进行有力整改,以致烟尘排放问题长期存在,化工污泥污染局部土壤和地下水。至于长期在长江岸边堆放钢渣,直接威胁长江水环境安全,也是此次“回头看”期间被督查人员发现的。
可以说,沙钢从钢铁生意之中赚取了巨大的利润,不说回馈社会、造福桑梓,却连最基本的环保要求都做不到,大肆排污、随意处置污染物,释放“负外部性”,让国家和社会买单,其行为配不上千亿规模营收的巨大体量,是十足的“德不配位”。
当然,和被曝光的多起污染事件一样,此次事件中,沙钢之所以能够长期如此作为,离不开当地政府和监管机构的放任。在生态环境部的通报之中,处处都能看到当地政府部门监管失能的影子。
比如,针对沙钢烟尘污染问题,苏州市及张家港市采取“以罚代管”,没有及时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对于化工污泥,直到这次“回头看”前夕,当地政府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填埋场周围土壤及地下水进行监测,但污染已然形成。更值得一说的是,此次被爆出的百万吨钢渣等工业固废,难道说当地政府真的一无所知?
对于地方而言,像沙钢这样的千亿级民营企业,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宝贵资源,其拉动经济、保障就业的能力可谓无可取代。沙钢的光环,不仅是企业的傲人形象,也是地方政府的光彩。这背后,仍是一些地方政府及官员“唯GDP论”的发展观与政绩观在作祟。在他们眼里,只要企业能创造营收,拉动经济,就是好企业,别的都可以置于一旁。这种观念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致在环保、生态保护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及全民共识的今天,一些地方政府及官员仍然转变不了观念,盲目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将环保、生态保护视为可有可无的鸡肋。
尤其要强调的是,此次沙钢污染的不是小河小溪,而是长江!只要是一名中国人,都不难想到,一旦长江水体及周边土壤受到污染、生态被破坏,被影响的地域有多大,被波及的人口有多少,而恢复又有多难!这危害之广、之深、之不可逆,只怕沙钢再有多漂亮的营业收入,当地政府再有多辉煌的政绩,都不能换来。
企业履行环保义务,既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社会价值观和商业道德的要求。我们希望长江污染与生态破坏不再加剧,就必须对做出这种恶行的沙钢进行严惩,使其付出相应的代价。而对监管不力的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也理应拿出有力举措,该追责的追责,该整改的整改。
标签: 沙钢;长江;生态环境;长江水;环保;钢渣;江苏沙钢集团;民营企业;营业收入;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