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务公开要追求“质量”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张明华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8年07月26日 09:47:42
政务公开质量是一个不断改进的动态概念,政府必须尽力提供能够满足群众需求的高质量政务服务信息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基层政务公开领域不平衡不充分主要体现在,仍存在数量情结浓厚、基层站位不高、跟随心态盛行、公开生态缺失等问题。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应确立科学的质量观。
克服数量情结,需要确立需求为上的质量观。从基层政务公开实践来看,大部分单位能够做到及时、有效发布信息,政务公开整体发布数量有保障。但也有部分单位满足于数量,只注重发布数量,公开的信息局限于日常动态、领导调研等信息,而政府工作中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得少,很多重点领域信息和政策解读类信息少。
政务公开质量是一个不断改进的动态概念,政府必须尽力提供能够满足群众需求的高质量政务服务信息。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政务服务公开理念,呼应群众需求,进一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积极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让便民利企在政务高质量公开中真正落地生根。
提升基层站位,需要确立标准为基的质量观。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务公开的内容作了详细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部分单位还只是停留在对办事程序和结果的公开上,极少数部门甚至还存在含糊不清、故弄玄虚、避重就轻等现象,对群众关切的信息不公开或慢公开,存在较大的随意性。
为满足新时代群众对高质量政务公开的需求,需要我们坚持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依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从编制主体、依据、程序等标准向度稳步推进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使政务公开的范围和边界更加清晰、程序更加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破除跟随心态,需要确立共享为要的质量观。部分基层干部往往习惯于公共信息部门化、内部化、孤岛化。兄弟单位公开了,我就公开;其他地区没有公开,我也不公开。这样一来,容易形成观望和跟随的心态。政务部门要按照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的要求,加强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业务互联互通,实行信息无条件归集、有条件使用,实现政务信息资源政治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优化公开生态,需要确立创新为本的质量观。当前,基层政务公开往往被视为一项事务性工作,一些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动力不强、创新不足、能力不够。一些单位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机构不固定,兼职人员偏多,工作的连续性、专业性难以保证。
创新是第一动力,质量管理不能仅仅停留在既定水平,要实现对创新活动的支持,形成有利于创新的生态环境。这就要求,必须坚持依靠创新来激发政务公开参与主体的动力,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突破,用技术创新引领政务公开,积极构建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的良好生态,让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在政民高效互动中得到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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