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丨纳入医保报销之后,抗癌药还能更亲民吗?
来源:中国网
作者:王石川 责任编辑
吕苏娟
2018年10月14日 12:49:15
救命药天价,患者不堪重负,这曾经是客观存在的无奈现象。多年来,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都未回避这一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更是多次聚焦于此。
10月1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经过3个多月的谈判,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将极大减轻我国肿瘤患者的用药负担。
这一愿景得以实现,并非突如其来,而是有迹可循。今年7月11日,国家医保局委托相关学协会召开部分企业沟通会,10家外资企业和8家内资企业相关代表参加了会议,参会企业相关代表表示,真正让患者用上好药、用得起药。换言之,抗癌药价之所以下降,与职能部门与企业谈判有关。
救命药天价,患者不堪重负,这曾经是客观存在的无奈现象。多年来,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都未回避这一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更是多次聚焦于此。今年6月20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表示:“抗癌药是救命药,不能税降了价不降,必须多措并举打通中间环节,督促推动抗癌药加快降价,让群众有切实获得感。”
还有一个细节充满张力。不久前,电影《我不是药神》热映,引发热议,李克强总理就此作出批示,“癌症等重病患者关于进口‘救命药’买不起、拖不起、买不到等诉求,突出反映了推进解决药品降价保供问题的紧迫性。”“国务院常务会确定的相关措施要抓紧落实,能加快的要尽可能加快。”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每一项善政都呼应民意,备受激赏;每一项善政发挥应有作用,都会让民众受益,大大增强获得感。面对患者关于进口“救命药”买不起、拖不起、买不到的深切诉求,职能部门并未熟视无睹,而是频频出招,让人感受到制度温情,特别是那些处于困境中的患者更是真切感怀。
如何更好地把脉民意?如何让广大患者更“透彻”地体会到制度之善?就目前的“常规”选项而言,需要在三个层面进一步发力。
其一,降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曾公告称,2018年5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然而,“救命药”价高还与流通环节不合理加价有关。为此,在推行零关税之外,还应研究利用跨境电商渠道,多措并举消除流通环节各种不合理加价。正如李克强总理所称,不光要把关税降下来,更要多部门联动,从生产、流通、原料进口等各方面综合施策,真正把药品价格降下来。
其二,谈判。进口抗癌药仅降到零关税还不够,必须采取综合措施,从多环节、多渠道层层压减进口抗癌药品价格。怎么压减?一大渠道是职能部门与相关企业谈判,让药价降下来。药价降下来,企业并不吃亏,由于患者用药量大,从整体看企业更有收益,正因如此,一些药企纷纷响应政府号召。
其三,医保。目前,已有很多救命药纳入了医保,受到患者普遍欢迎。但是有的救命药并未纳入医保,并且报销比例仍有提升空间。令人欣慰的是,药品监管、卫生健康等多部门已表示,将出台配套综合措施,规范集中采购环节、加快入医保目录谈判等,全链条理顺临床急需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秩序。
当然,除了这些常规动作,我们仍需探讨一个并不多余的现实命题,我们的医药研制水平何时获得大幅度提升?有专家认为,当前,具有较好疗效的药品大多被进口药企垄断,真正从根本上降低药价,关键在于提升国内药企的创新能力。此言不虚,惟有在这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广大患者才能更彻底受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这几年,与人民健康相关联的制度建设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救命药”的价格正在变得“亲民”。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不仅要靠医疗卫生服务的“小处方”,更要靠社会整体联动的“大处方”。不难想象,全社会携手共进,让制度安排更有效,广大患者就一定更能燃起希望,对未来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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