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必须跑赢骗子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杜博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05月30日 08:40:00
然而,个体对骗术的“适应力”却不应成为我们的“超能力”。我们需要监管不做事后诸葛亮,而是做踏着筋斗云的盖世英雄,神通广大,防患于未然。
比起事后追责,做好事前监管更为重要,也更为有效。监管机构必须加强行业监管,将责任落到实处,让监管时时“在线”,不法分子才会少钻漏洞。监管必须跑赢骗子杜 博
当今社会,一个毋庸讳言的标签恐怕是“骗”——骗术层出不穷,被骗人群基数大、覆盖广,且后果严重,轻则谋财,重则害命。从“我是你领导”、“涉嫌洗黑钱”的电信诈骗,到卷钱跑路的P2P平台诈骗,相关新闻层出不穷,但可悲的是,上当受骗者却大有人在。
不久前,甘肃天水一名乡村教师范银贵遭遇电信诈骗,辛苦积攒的23万元积蓄被骗光,绝望的他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这则新闻刺痛了很多人,也让人反思:这类诈骗,还要坑害多少人,才能引起监管责任人的重视与警醒?
有人大呼“骗子太多、傻子不够用”。有数据显示,2015年,仅电信诈骗一项,在全国就有59万余起有案可稽,被骗金额高达222亿元。这还不包括未报案的那一大部分。作案猖狂至此,仅靠民众自身的脆弱防线,何以抵御?缺乏防范意识不应是弱者的原罪,治本之道还是要斩断诈骗的源头。
骗子无孔不入,监管漏洞百出。无论是蹩脚的电信诈骗,还是看似高大上的互联网金融诈骗,其野蛮生长都有着共同的逻辑——应有监管付之阙如。比起事后追责,做好事前监管更为重要,也更为有效。监管机构必须加强行业监管,将责任落到实处,让监管时时“在线”,不法分子才会少钻漏洞。
平台向“钱”看,责任身后抛。电信、银行等机构必须承担起平台责任,而不是诈骗案发生后摆“无辜脸”。以电信诈骗为例,运营商有责任建立技术拦截机制,提高对诈骗电话和短信的识别、拦截能力;对申请服务器、群发短信的用户要严格审核资质,尤其严查可疑账户。只管销售不管使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无异于纵容犯罪。
骗术越跑越升级,相关立法在“穿鞋”。这也是打击诈骗行为的一大阻碍。很多诈骗往往取证难、追赃难,容易成为案例性执法下的漏网之鱼。而违法成本较低,则是犯罪分子敢于铤而走险的主要原因。加强对社会经济新领域、新现象的专项细分立法刻不容缓。“量身定制”法律的防护服,在法律框架内加大惩处打击力度,才能建立清朗的社会秩序,让“天下无骗”。
骗子越来越隐蔽,个人信息在“裸奔”。还有一个被习以为常的重要环节,就是个人信息泄露。甚至形成了买卖个人信息的黑色利益链,社会衍生危害巨大。必须查实信息泄露的源头,严肃问责,筑起个人信息安全的坚固防线。
诈骗电话短信接多了,不能培养成“用户习惯”;诈骗新闻看多了,更不能对这个问题失去敏感。一个事件接着一个事件,一个热点追逐一个热点,还未结束,便已遗忘——我们似乎已经适应了这样的节奏。然而,个体对骗术的“适应力”却不应成为我们的“超能力”。我们需要监管不做事后诸葛亮,而是做踏着筋斗云的盖世英雄,神通广大,防患于未然。
标签: 电信诈骗;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