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举报人 反腐添利器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潘如龙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06月22日 07:46:00
有效保护举报人,将会激发人民群众的举报热情,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建设,涵养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6月20日至24日是全国检察机关的第十八个“举报宣传周”,主题是“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
腐败分子身边的群众往往最了解情况,但有些群众担心遭到打击报复而犹豫再三,直至放弃举报。
自1999年设立“举报宣传周”以来,有6次的主题有关“依靠群众”,2次有关“群众参与”,还有2次是“加强举报人保护”。群众举报及举报人保护对于反腐败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有资料显示:80%的职务犯罪是通过举报发现的。据统计,浙江省检察机关的实名举报占比不到30%,导致这一比例偏低的一大原因便是害怕被打击报复。
从信函到电话,从电脑端到移动端,随着时代的发展,群众举报的渠道不断拓宽,效率不断提高。无论通过哪种方式,职能部门都鼓励群众实名举报,以便进一步获取线索。但时至今日,群众对于被打击报复的担心依旧存在。正如接受浙江省检察院举报中心奖励的张某某所说,“他们都怕丢工作,不敢举报单位领导,我说,那我来吧。”像张某某这样有勇气的正义人士固然值得称赞,但更重要的是如何完善制度设计、提高保护技术,让每个举报人都没有后顾之忧。
为此,从1988年起,最高检先后出台了《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等一系列规定、办法,并先后作了几次修订。然而,在实践中,相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保护工作分工不够明确等问题仍然存在。因此,亟待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力度,不能让举报人“流血流汗又流泪”。
今年4月,最高检、公安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对举报人的保护力度,将泄密的可能性降到最低,还首次定义了“隐性报复”,从而构建起一个比较完整的保护体系。
在保护举报人问题上,浙江的举报人代号和检察官一对一单线联系制度让人眼睛一亮。
2011年起,浙江省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推出实名举报代号制和单线联系制。检察机关为举报人设定代码并指定一名检察官单线联系,举报信息材料上没有举报人的任何信息。在办案过程中,侦办部门只能看到一个代号。如果侦办人员需要向举报人进一步获取线索信息,只能通过那名指定联系的检察官。这就极大地降低了举报信息泄露的风险,减少了举报人的顾虑。
当然,推行一对一单线联系制度,并不能一劳永逸,还需要跟进责任追究和评估考核等配套制度。同时,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检察机关要依法严厉查处,相关主管部门要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掷地有声的讲话,表明了新一届党中央坚强的反腐决心。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屡祭重拳,大快人心。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有效保护举报人,将会激发人民群众的举报热情,进一步将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有助于增强党的战斗力,提高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号召力,共同涵养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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